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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醫藥大學被爆在“專升本”中向學生收取1萬元捐資助學費,該省教育廳新聞中心李讓恆面對記者提問,竟反問“這個事很重要嗎?很大的新聞嗎?”事後,教育廳查實確有違規收費,並稱“李讓恆並不是教育廳幹部,也不是新聞中心主任,而是新聞中心外聘人員”。 ———中國廣播網
近年出現一個常見現象,那就是“臨時工”、“非編人員”成了替罪羊。比如執法中打人了,或者發生安全事故了,當事單位往往就說責任人員是“臨時工”———這與湖南省教育廳所說的“外聘人員”如出一轍。
這位李讓恆的“湖南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主任”真是冒充的嗎?在百度檢索發現,他有兩個身份:一是中國教育報的記者,另一個就是湖南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主任———2005年底,岳陽工業技術學院的網站有一則《湖南省教育廳教育新聞中心副主任李讓恆來我院參觀》的報道;2010年10月,藍山縣政府網站上也有一則《縣委書記接受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主任李讓恆專訪》的報道。從“副主任”到“主任”,時間跨度至少有五六年,而且上述報道也都是公開的,若李讓恆並非“新聞中心主任”,爲何該省教育廳一直不“打假”呢?
也許李讓恆確實不是教育廳編制內的幹部,但既然聘他爲新聞中心主任,並以此身份接受採訪,他的發言就代表了教育廳,豈能以“外聘人員”來推脫? ·盛大林·
王琦:把責任推給“外聘人員”,潛臺詞仍是“不算大事”。這比“不算大事”的雷語本身更可怕。
張楠之:當記者就學校亂收費採訪教育部門時,接受採訪的竟然是位“外聘人員”,這到底是記者的業務水平有問題,還是新聞中心的管理有問題?
志靈:目前公務人員缺乏有效的淘汰機制,一個正式工作人員只要不犯原則錯誤,基本不愁丟掉飯碗,而外聘人員則不同,若表現不好很易丟飯碗,從這意義說,反倒是外聘人員更加謹言慎行。外聘人員只要在崗位上,其行爲就是職務行爲,僱主應對僱員職務內的不當行爲承擔責任,這是法治社會的常識。
苑廣闊:若發出這種言論的不是“外聘人員”,而就是教育廳的正式幹部,那麼教育廳會不會說,這種言論只代表他的個人看法,與教育廳無關。
@小花狗不見啦:俺們的機構裏咋就那麼多的外聘人員、臨時工呢?
@wfbd:“臨時工”有新馬甲!漢語真是博大精深!
@絲路:外聘人員怎麼會接受採訪?他的管理者是誰?是誰讓他回答提問的?
@公證:難道教育廳要教育我們的下一代都說假話嗎?請記者點說假話官員的名字!
@guanchenren:又是外聘人員這種老招數,麻煩你們想點新鮮的騙騙大家吧。
@蜀黍:還得表揚一下鐵道部,他們畢竟沒說調度司機都是臨時工。
@swjtuxie:花那麼多錢養那麼多公務員,看來人手還是不夠啊……
@蓬蒿人:外聘也是聘,不能出事了就一推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