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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戴維)“車險公司查勘現場時還答應理賠,但發現定損金額太高又改口不賠了!”昨日,市民黨小姐因車子被路邊折斷的大樹壓壞,找車險公司賠償遭拒,遂向本報新聞110求助。
據瞭解,黨小姐的騏達轎車於前日凌晨被一棵折斷的法國梧桐砸壞(見本報昨日10版報道)。事發後,她向所投保的天平汽車保險公司報險。黨小姐稱,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查勘現場時表示,他們可賠付70%的車輛維修費用,但黨小姐需找園林部門開具一份事故證明。
黨小姐介紹,當天下午,她車子在4S店的定損結果爲萬餘元,當她拿着園林部門的證明與定損結果找到保險公司理賠時,對方卻改口稱“不予賠償”。黨小姐對此十分不滿,“我花4000元買的商業車險,涵蓋了類似事故的理賠條款,現在保險公司竟不賠!”
天平汽車保險湖北分公司負責現場查勘工作的負責人袁先生稱,他們是根據現場情況才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樹幹斷裂處有大面積的蟲蛀痕跡,非天氣原因造成折斷,而是園林部門維護不力造成的,理賠應由園林部門進行!”
昨日,黨小姐找到園林部門,對方表示願意賠償,但黨小姐需在指定的修車廠維修。對此黨小姐又有擔心,“我的車在那裏能修好嗎?”
對於這件事,湖北華平律師事務所的邱華律師認爲,“即便責任全在園林部門,保險公司也應先賠償,後由他們向園林部門追償,而不是車主自己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