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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備受社會同情、曾含冤坐牢11年的“殺人犯”趙作海,在平反1年後卻在寧夏賀蘭縣身陷傳銷的泥潭。傳銷,猖獗數十年的“經濟邪教”為何屢禁不止?老實本分的老百姓如何竟執迷一夜暴富的騙局?
同鄉抱怨趙作海
趙作海,這位年近60歲的河南商丘農民,曾因冤假錯案被判處死緩,坐牢11年至2010年纔平反,獲得國家賠償款及困難補助65萬元。時隔1年,他與妻子李素蘭到寧夏賀蘭入伙傳銷,越陷越深,還把國家給的賠償款也搭進去了數萬元。
寧夏新消息報記者鐵志平說,今年7月,趙作海無意中透露自己在寧夏賀蘭縣進行“資本運作”,後被媒體曝光,趙所說的其實就是傳銷。
據了解,趙作海參與的傳銷組織祭出“西部大開發”的大旗,號稱“扶貧工程”“人力資源項目”“秘密工程”,入伙每股3800元,按照“五級三進制”呈幾何級數拉人頭。最終入伙者出局,實現從打地鋪到住別墅的“人生飛躍”。
所謂的“西部大開發”傳銷組織,並非新鮮事物。據記者調查,早在2008年,這個傳銷組織就滲透到寧夏固原市。傳銷者從河南、安徽、湖北、江蘇等地湧入這座小城,不僅使當地傳銷蔓延,還曾引發綁架殺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經過幾年的重拳打擊,這個傳銷組織在固原市漸無藏身之地,卻又“轉場”到賀蘭縣。
“傳銷組織鼓吹的“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重大工程,純屬子虛烏有,都是掩人耳目的謊言。”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局局長雲中說。
8月9日,記者來到寧夏賀蘭縣太陽城C區趙作海夫婦租住的樓房,反復敲門無人應答,房內毫無動靜。記者多次撥打趙作海夫婦的手機,均在關機狀態。賀蘭警方調查發現,趙作海夫婦已離開賀蘭縣暫避風頭,但不知其去向。
有知情人稱,趙作海的一些同鄉抱怨趙作海的“名人效應”毀了他們在賀蘭的傳銷生意,催促他趕緊離開。
定罪量刑取證難
趙作海平反不到1年,又執迷不悟陷入傳銷,再次暴露出傳銷驚人的蔓延勢頭。
寧夏工商局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局局長雲中說,如今傳銷已遍布全國各地,從最初的實物傳銷,逐漸演變為網絡傳銷、集資入股傳銷等各種形式,出現花樣繁多的變種,不僅更加隱蔽,還更加智能化。
而且,傳銷者的結構也在悄然變化。過去,傳銷者以農民居多,而記者在寧夏走訪發現,近幾年當地發現的傳銷者中,擁有大專、本科等高學歷的人在增多。雲中認為,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極容易被傳銷組織那套“不吃苦中苦,難為人上人”的成功哲學擊中。
記者調查發現,傳銷在隱蔽發展中形成兩條灰色利益鏈。一條利益鏈是傳銷者。他們被洗腦後夢想一夜暴富,加之投入了全部積蓄,因此面對執法人員,常常非但不領拯救之情,反而躲躲閃閃,甚至進行圍攻。
另一條利益鏈是衍生於傳銷行為周邊的人群。傳銷者的聚居造成租房需求量大,當地租房價格水漲船高。據賀蘭縣政府介紹,去年以來,當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均價從每年5000元陡漲到今年年初的1.5萬元。房主雖然清楚傳銷者的底細,但在利益的驅使下,卻並不會舉報。
受此影響,打擊傳銷行動掌握線索不易,深挖犯罪更難,極易陷入“捅馬蜂窩”式的境地。不少傳銷者遣而不返,驅而不散。
寧夏工商局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局局長雲中認為,當前打擊傳銷“運動式執法”色彩仍然濃厚,當務之急是建立常態化的預防和打擊機制。各地應采取“穩紮穩打,步步為營”的方法,通過以房管人、以證管人等方式摸清底數,建設無傳銷村社、無傳銷縣區,以舉報獎勵方式鼓勵全民參與打擊行動。
然而,目前傳銷者發現地與戶籍所在地信息互通幾近空白,遑論協調合作。
新聞人物
趙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被稱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趙振晌失蹤後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趙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