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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慧婕實習生林柳袁江力)“前天,我到運輸管理處補辦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工作人員要求我先刊登遺失聲明後才能辦手續。我去年辦理該手續時卻沒有這樣的要求,這讓我難以理解,”漢陽的汪先生昨致電本報反映。
汪先生稱,去年,他也在運輸管理處補辦過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對方並沒有要求刊登遺失聲明,這次卻要求遺失聲明見報後才能辦手續,他覺得不合理,要求解釋,可工作人員拿不出相關文件。
記者就此採訪了該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屬於國家行政許可證件,遺失後按法律規定刊登遺失聲明,聲明某段時間內該證無效,解除了遺失者的社會責任。如果沒有刊登遺失聲明,若有人冒用遺失的從業資格證,產生的各種後果須由遺失者承擔。最近幾個月,由此類證件遺失引發的問題比較多,該管理處必須加強管理,嚴格要求,還請市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