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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患者龔女士因懷孕出現身體不適,到北辰中醫醫院就診,卻被誤診並服用中藥,以致胎兒不保。事後,龔女士家人經調查認爲,接診的專家劉某等人並沒有在這家執業的醫院註冊、備案,屬於“走穴醫生”。對此,北辰中醫醫院解釋稱,引進其他醫院的專家,是該院進行的“師帶徒”工作,目的是爲提高城鄉接合部地區的整體醫療水平。
“師帶徒”模式雖在部分地區得到推廣,但很多僅是醫師個人行爲,監管缺失,一直備受“走穴”的質疑。而醫師“走穴”,是目前部分醫院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媒體曾廣泛報道。是積極加以引導、規範?還是堅決杜絕、嚴格監管?在醫務界長期存在激烈爭論。採訪中,很多業內人士呼籲全社會關注該現狀,儘早出臺“醫師多地點執業”等可操作性的規範,使這種遊離在法規之外的行醫現象規範化、陽光化。
患者
遭遇誤診誤服中藥致打胎
訾先生說,他的愛人龔女士今年1月15日因嘔吐、停經,前往北辰中醫醫院檢查。經前臺導醫人員推薦,找到婦科及內科專家劉某就診。“當時我們懷疑是懷孕,專家劉某診脈後卻肯定地說,患者脈象沒有懷孕的‘滑脈’現象,不是懷孕。”
龔女士按照劉某的處方,堅持服藥一療程後,症狀依然不見好轉。相反,懷孕跡象愈加明顯。經家裏的老人提醒,龔女士3月初先後在華山醫院和天津中心婦產科醫院就診,經B超,尿檢等檢測,最終證實爲懷孕近14周,醫生提醒患者之前服用過禁藥對胎兒不利。最後無奈,龔女士不得已進行了引產手術。
訾先生說,事後查明,龔女士並沒有胃病、寒邪內盛等疾病。他們不滿醫院的治療,找到北辰中醫醫院,要求處罰當事醫生,並要求醫院對患者進行公開道歉。院領導承認誤診,但是,當事專家劉某由於是外聘人員,沒有在該院註冊,該院只能解聘,沒有權利進行處罰。
執著的訾先生不甘心,多方調查後又發現了新的情況。“這家醫院爲吸引患者,公示了很多專家的名字和簡歷,但實際上,很多專家和劉某一樣,都是其他醫院的,沒有變更註冊執業地點。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這些專家就是所謂的‘黑醫師’。”訾先生認爲,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從嚴整頓,維護患者權利,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院方
外聘專家爲解決醫療資源匱乏
記者調查發現,北辰中醫醫院在自己的網站上,公佈了部分專家團隊名單。其中,專家劉某仍在該院的專家團隊之列,且排名第一位。劉某的“應診”時間是每週六上午。記者登錄衛生部網站查詢得知,劉某的執業地點是“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其他多名專家的執業地點也均在其他醫院。
“劉某等人都是我們醫院聘請的‘師帶徒’培訓的專家。我們此舉,是爲了給城鄉接合部的患者提供高水平的中醫醫療服務,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難題。”北辰中醫醫院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說,農村地區醫療資源相對匱乏,醫學高技術人才短缺,中醫高級技術人員的短缺尤爲突出。該院藉助天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的技術優勢,聘請該院部分專家教授,到該院做技術指導,並以“師承”的形式,每個主任帶一名該院的研究生,每週半天門診帶教。醫院簽訂“師帶徒”協議書,指定“師帶徒”的培訓計劃及考覈方案。
“由於我院對於此項工作的管理鬆懈,個別年輕醫生工作懈怠,不積極爲患者進行診治,不主動向指導帶教老師請教,不但沒有起到提高年輕醫師醫療水平的目的,而且,因其帶教老師沒有在我院執業註冊,造成患者誤會,給醫院帶來不良影響。”該負責人稱,專家劉某獨立給患者龔女士看病,開具病歷、診斷書,違反了相關的醫療法律法規。“按照市衛生部門的相關規範,如果需要劉某到北辰中醫醫院親自診療、會診,需要報請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同時,也應該在專家劉某所註冊的醫院登記。實話實說,如果這樣的話,工作會很繁瑣,我們沒有進行。”
協 商
醫院承認誤診自願賠償
北辰中醫醫院該負責人承認在龔女士的接診中存在過錯。從病歷看,患者龔女士到該院就診前,曾自行檢查HCG試紙,顯示爲陰性(即沒有懷孕)。該院接診醫師基於這個前提,做出錯誤判斷,導致龔女士服用中藥。“我們事後分析,即使試紙顯示陰性,接診醫師也應慎重對待這個結果,應全面分析、判斷。”
該負責人說,事故發生後,該院高度重視,經與患者協商,對患者龔女士支付各項賠償費用共計一萬餘元。同時,醫院將按照醫療糾紛事故處理預案中的規定,對當事醫師進行處理。此外,該院還制定了部分整改措施。如進一步加強“師帶徒”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醫院培訓方案和考覈規範,所聘專家不得直接接診,違反者一律清退;被帶教的年輕醫生,如接診不積極,請教不主動,將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同時,該院也表示,將加快醫院年輕醫生的培養速度,儘快使“國醫堂”應診醫生獨立工作。
北辰中醫醫院向記者表示,專家劉某在該院的“師帶徒”工作並未受到此事的影響,直到目前,他仍在該院應診。
對此,訾先生表示強烈不滿,他認爲北辰中醫醫院的“師帶徒”協議其實只是一個幌子,實質還是醫師“走穴”。“這些醫師到北辰中醫醫院,並沒有得到原單位的認可,更沒有在衛生局備案,是私人行爲。出了醫療事故,無從監管和約束。希望有關部門能加以規範。”本報記者胡然
醫師“走穴”潛規則如何見陽光?
按照規定,醫師只能在一個地點註冊執業。到註冊機構外的地點進行門診、手術,並獲得個人利益,業內俗稱“走穴”,被明令禁止。但是,記者採訪中瞭解到,部分經驗豐富的醫師,以“專家”、“顧問”、“指導”爲名外出診療,早已是國內醫療行業的潛規則。
醫師“走穴”,爲何剎而不止?是堵還是疏?記者走訪了部分專家、學者和網友、市民,發現兩種聲音同時存在,且分歧明顯。
反對的聲音強烈。專家指出,解決醫療資源不均衡有很多辦法,本市衛生部門近年開展的“百名醫師進社區”、“大醫院和基層醫院合作互動”等,都是對症下藥的良方。目前,醫學檢測與治療儀器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許多疑難病症的早期確診與有效治療,僅靠醫生的臨牀經驗很難勝任。事實上,許多專家儘管可以到基層醫院爲患者提供服務,但對很多疑難雜症,往往還要建議患者到有相應設施的醫院去診治。
此外,專家認爲,“走穴”不利於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我國實行的是三級醫療、預防和保健體系。各級醫院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醫師‘走穴’,風風火火,趕時間。幹了這趟趕下趟,質量上出現問題,在所難免。”醫師是特殊行業,與其他行業相比,有更高的道德要求。醫師“走穴”,完全是出於利益驅動,在利益的誘惑面前,難以保證醫療質量,容易造成醫療事故。
不過,在反對聲中,也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值得關注。部分專家認爲,2009年,國務院公佈的《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探索“註冊醫師多點執業”。今年以來,廣東、北京等地陸續試行了醫師多點執業的探索,儘管目前報名醫師較少,但已經做了有益的探索。醫生到多個地點行醫,應該是大勢所趨,應該正確認識,加以規範,促其合法化。
一家三甲醫院的主任醫師說,醫師“走穴”之所以屢禁不止,是因爲有廣闊市場。有經驗的專家到其他地點行醫,對不發達地區醫療事業的發展有普及、推廣作用。優秀醫生應該向更多的患者服務,不應該只侷限於本地醫院的病源。對患者來說,可以就近享受到高水平的醫療服務;對醫師而言,既能獲得合理報酬,還可增加醫療經歷,各方都沒有損失。“至於醫師的責任心問題,大可不必操心。實際上,醫生出外行醫,不但不會馬虎、草率,相反會更加小心謹慎。”(本報記者 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