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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雲傾二十餘載心血,對中國曆代典籍中記載的“天下第一寶”和氏璧,嚴格依照歷史記載進行科學解讀。爲此,他聲稱“和氏璧之謎作爲中國自然歷史文化之謎已經得到破解”,但“和氏璧是一顆超級大鑽”作爲一家之言,仍然需要接受中國文史學界、考古學界、寶石學界和地質學界的嚴密審查和檢驗。對於王春雲的“鑽石說”,本報記者提出了以下七點疑問。
和氏璧咋成了“大珠”?
齊魯晚報:在歷史上和人們的常識中,璧的形制都是中空外圓的玉器,《說文解字》中解釋稱“璧,瑞玉,圓也”,而您卻認爲這是一顆大珠,從形制上就與常識不同。
王春雲:“璧”的文字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就已經創立,到了3000年前的西周早期纔在《周禮》確定的禮制中被用來特指中空圓環的禮器,1000年後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繼承了這一說法。但是,中空圓環的璧形與“璧”的原始文字象形沒有任何關聯,與莊子時代“日月連璧”、“日月合璧”所形容的天文形象也不相符,說明從周代以至於漢代,“璧”的原始文字含義實際已經失傳了。
從古文字角度講,“璧”的字形上面是個“闢”字,下面是個“玉”字。對於“闢”,東漢許慎著《說文解字》解釋爲:“闢,法也,從卩,從辛,節制其罪也。從口,用法者也。”所以“闢”是會意字,爲小篆字形。其中“卩”的甲骨文像人屈膝而跪的樣子,而“辛”的甲骨文像古代酷刑用的一種刀具。所以“璧”的字形起源爲古代用刀具加工玉器。自然,一般的刀具是不可能加工玉器的,必是粘上了金剛砂一類的砂子或稱“珠子”纔可以。所以“璧”的本義就是指加工玉器的砂子或者珠子,而最常見的有如此用途的珠子就是金剛砂!《詩經》記載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的攻玉之“石”實際就是金剛砂,或稱碾玉砂。
此外,我們也可以從古代“日月合璧”、“日月連璧”、“珠聯璧合”等天文現象描述來探討“璧”所表徵的原始形狀。“合璧”實際指日月影像在縱向重合,即日全食或月全食;“連璧”實際指日月影像在橫向並列,即日月同升;“連珠”一般指“五星連珠”,指水、金、木、火、土五顆行星在天空中一字排開,像五顆珍珠一樣聯成一串;當“合璧”與“連珠”組合成“珠聯璧合”時,清楚地表明“璧”和“珠”一樣,都可描述天上的星星,二者唯一的差別可能就在璧形略大於珠。
因此,“璧”指中空圓環只是“璧”的派生含義,其原始文字含義實際是指加工玉材的解玉砂,可以理解爲“大珠”。
其他材料的觀點爲何被否定?
齊魯晚報:章鴻釗先生以及以後的諸多學者提出,和氏璧可能屬於“月光石”、“拉長石”、“綠松石”、“蛋白石”、“碧玉”、“軟玉”、“藍田玉”等材質,這些推測因何被否定?
王春雲:《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記載強秦提出以15座城池交換時屬趙國的和氏璧,如果前人提出的上述觀點正確的話,即一塊月光石、拉長石、綠松石、蛋白石、碧玉、軟玉、藍田玉、瑪瑙或獨山玉做的玉璧在戰國時就可換15座城池,那麼千百塊這樣的石頭又該換多少城池呢?顯然,這是不可思議的。類似的,“翡翠說”也是無稽之談,因爲周代的楚國跟滇緬之地沒有多少直接的交流,而產璧的荊山明確是在楚國境內。
此外,章鴻釗先生及追隨他的後世學者主要是根據唐末道士杜光庭在《錄異記》中有關“和氏璧”雕刻傳國玉璽的記載:“歲星之精,墜於荊山,化而爲玉,側而視之色碧,正而視之色白。卞和得之,獻其玉。後入趙,獻秦。始皇一統天下,琢爲受命璽。”但是,杜光庭的時代距離和氏璧發現的年代超過1600年,距離秦始皇去世的年代超過1100年,他根本沒有可能看到和氏璧,充其量也只可能見過唐僖宗那塊所謂傳國玉璽而已,而和氏璧與傳國玉璽沒有任何聯繫。因此,杜光庭的“杜撰”根本就不能作爲和氏璧研究的科學證據。於是,以杜光庭記敘作爲論理依據而提出的和氏璧爲其它材質的觀點,就都不能成立。
有專名就不一般地“貴”?
齊魯晚報:戰國時期,玉璧的數量急劇增多,其地位也超過了玉琮,成爲玉禮器中的首器,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徵。而作爲禮天的法器,戰國時期似乎不怎麼看重璧的材質。
王春雲:中空圓環的玉璧是禮制規定的禮器,使用場合多,使用人數多,可以批量生產,因此在戰國時期十分普遍。但是,和氏璧價值連城,這是司馬遷記載下來的戰國時代的信史,有秦昭王給趙惠文王的國書以及藺相如獻璧時舉行的九賓之禮爲證。和氏一璧價值15城,如果材料是相對比較容易找到、產量比較大的“月光石”、“拉長石”、“綠松石”、“蛋白石”、“碧玉”、“軟玉”、“藍田玉”,依照價值連城來推理,這些材料豈不可以買盡天下之城?所以結論是否定的。“物以稀爲貴”,這是古今皆然的不二法門。
在所有這些璧中,“和氏璧”擁有專名。我們知道,在春秋戰國時期,許多諸侯國都有自己的鎮國之寶。據《戰國策》載:“周有砥厄,宋有結緣,樑有懸愁,楚有和璞。”這裏的“和璞”就是和氏璧。此外,在春秋時代,晉國還有“垂棘之璧”,隋國也有“隋侯之珠”等寶貝。寶石擁有專名就像個人擁有姓名一樣,必須保證其獨一無二和無可複製兩個基本特性。其他材料製成的玉璧在當時都沒有專名,可見其材質不具備獨一無二和無可複製兩個基本特性,因此並不是特別珍貴。
“和氏璧”有沒有皮殼?
齊魯晚報:《韓非子》中這樣記載,“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曰:‘和氏之璧’。”其中的“璞”,現在一般指帶皮的玉;使玉人相之,說明和氏璧因爲帶皮殼而需要專業的玉工識之;“使玉人理其璞”中“理”的本義是加工雕琢玉石,這說明和氏璧是帶皮殼而又需要加工的玉。如此看來,這些都與鑽石的材質特徵似乎不相符啊?
王春雲:在“和璧三獻”以至於最終被確定爲寶玉、獲得專名“和氏璧”的整個過程裏,和氏璧都是卞和最初發現的那塊璞,中間沒有經過任何形式的加工,楚國宮廷組織的三次國家鑑定都是無損鑑定。第三次鑑定“理其璞”中的“理”,與前兩次玉人鑑定一樣,同樣應是“審理”、“鑑別”的意思。也就是說,在《韓非子》的記敘裏,“璧”就是“璞”,就是“玉”,就是“寶”。而且,楚文王用發現者的氏來命名和氏璧,這本身就說明和氏璧是獨一無二的,是不可複製的,而且在當時條件下也是不可加工的。由此可見,在韓非子之前,“璞”的原始字義就是未經加工的原石,並沒有皮殼的意思,後者當屬於2200年來人們以訛傳訛所形成的錯誤解釋。
“琢璧爲璽”是子虛烏有?
齊魯晚報:秦始皇命李斯將和氏璧“琢璧爲璽”的故事源遠流長,即“秦二十六年,命李斯篆書‘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字,咸陽玉工孫壽將和氏璧磨平,雕琢爲璽,即爲傳國璽”。您卻稱“和氏璧與傳國璽是兩件獨立的國寶”,這種結論從何而來?
王春雲:“琢璧爲璽”的故事完全是子虛烏有。追根溯源,這是北魏學者崔浩在公元5世紀時提出來的一個缺乏文獻和事實根據的說法。這一說法在唐朝張守節《史記正義》中有轉引。因爲從秦始皇去世到北魏中間經過至少650年曆史,這650年間沒有任何有關和氏璧“琢璧爲璽”的記載,這樣的記載卻非常突兀、莫名其妙地出現在崔浩的著述裏。我認爲,這是個子虛烏有的故事,被以訛傳訛地流傳了1650年,直到今天,現在該是徹底粉碎這個說法的時候了。
鑽石能輕易碰碎嗎?
齊魯晚報:在《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有完璧歸趙的記載:藺相如看秦王不想給趙國15座城池,就做出要與和氏璧共存亡的架勢。我們猜測和氏璧如果是顆堅硬的鑽石,藺相如怎能以在殿柱上摔碎它作威脅呢?
王春雲:鑽石確實堅硬無比,很多人也都認爲堅不可摧。因爲金剛石從物理特性上來說在自然材料中硬度最高,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鑽石同時又是一種脆性材料,容易碎裂。做鑽頭時,在工藝上爲了克服它的脆性,只是利用它的尖角,其他部分都用高強力膠保護起來。鑽石作爲鑽頭是耐磨的,但如果用力摔、砸、碰的話,它是很容易碎裂的,所以在殿柱上碰碎作爲大鑽的和氏璧,這是顯而易見的。可惜的是,很多網友缺乏這一科學常識,反而信誓旦旦地以金剛石“堅不可摧”、不可摔壞爲據,來反駁我的理論,或者說“打死也不相信”我的學說。
“楚山”不是荊山?
齊魯晚報:據《韓非子》記載,和氏璧是卞和在楚山發現的,楚山就是今天湖北的“荊山”,所以和氏璧又稱荊玉、荊虹、荊璧。如果它是一個超級大鑽,那附近就應該有金剛石礦牀?
王春雲:有關產地的問題並未最終解決,所謂“楚山”的具體位置,在《韓非子》的記載里語焉不詳。韓非子說的楚山未必是專指哪一座山,儘管肯定是指當時楚地的某一座山。在當時楚國的傳統勢力範圍,包括湖南、湖北、安徽、河南等地都有可能。湖北的大洪山在上世紀70年代曾發現40多顆金剛石,其中最大的一顆超過6克拉,現存湖北省地礦局檔案館;在河南平頂山和商縣也曾發現過金剛石顆粒;在山西的三個縣也曾發現過金剛石。這些發現金剛石的地方,是有可能存在金剛石礦牀的,這也是研究和氏璧產地的現實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