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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雷軍)8月9日下午,南苑幼兒藝術培訓中心(後稱幼兒園)大班生小林(化名)剛走進教室,突然被頭頂爆裂的燈管砸中,額頭血流不止。隨後,代班老師將其送往醫院,在未聯繫家長的情況下,小林被縫5針。昨天,擔心兒子毀容的家長楊先生再次找到幼兒園,要求園方作出解釋。
小林今年6歲,安徽人,隨同來京打工的父母一起居住在位於豐臺區南苑街道的一處出租屋裏。昨天,他額頭仍然被紗布纏裹,沒有拆線,一個勁叫疼。據他回憶,9日下午快放學的時候,他從廁所出來走進教室,突然有玻璃砸在頭上,額頭流血。
隨後,代班老師賈某將小林帶到附近的南苑醫院,眼科大夫張醫生接診。在當時的病歷單上,醫生診斷小林“額部皮膚裂傷,有一個縱形傷口,長約3cm,深及表皮”。治療方式則爲縫針,並註明“術後有疤痕,影響美觀”。病歷上簽字爲賈某,醫生隨後給小林額頭縫了5針幷包扎。
小林的父親楊先生始終不理解幼兒園對此事的處理過程。當天下午4點左右,他去幼兒園接兒子,聽其他家長說兒子去了醫院,當即與園長取得聯繫,“我問兒子傷得重不重,怎麼治療,他們都不說,只讓我在學校等着。”
感覺不對勁的楊先生隨後趕往醫院,看到的是已經被縫了5針的兒子,他十分氣憤,“額頭3cm的傷口,明知道會毀容,爲什麼不經過家長同意就縫針?”他稱,採用其他的治療方法,或者送往更先進的醫院,也許都能減輕裂傷對兒子容貌的影響。
幼兒園園長楊女士表示,小林是被爆裂的燈管劃傷,“另一個小朋友往上扔一個膠帶,把燈管打碎了。”
楊女士承認縫針時家長不知情,她表示,縫針是恢復最快的治療方法,當時沒有考慮太多,“我們也是爲了儘快解除孩子的痛苦”。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方承擔了醫藥費,並提出給予楊家3000元賠償,包括1000元營養費和2000元整容費。楊先生認爲,園方應該將兒子帶去正規的整容醫院治療,並補償相關損失。昨天下午,南苑街道紅房子社區居委會出面調解,但雙方未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