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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牀上是紅燒,加了席子是鐵板燒,下牀後是清蒸,出門去是燒烤,到游泳館去水煮,回來路上被生煎,回到家裏還要回鍋。”雖然是網友的調侃,卻是這幾天天氣的真實寫照。
在高溫的煎烤下,喊熱得遭不住的市民們,最期待的事就是放高溫假,“他們能放,爲什麼我們不放?”
市安監局說,相關辦法並沒有明確“高溫假”這一概念,放不放假決定權還在企業手中。
熱慘了!
昨日,我市主城區的氣溫已經達到了40.4℃,不少企業都放起了高溫假。很多沒有放假的市民都對身邊有“高溫假”的朋友羨慕不已。昨日,記者從市安監局獲悉,我市於2007年頒佈實施的《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並沒有明確“高溫假”這一概念,放不放假決定權還在企業手中。
一般以40℃爲標準
在《辦法》中規定,一般情況下,當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的中度高溫天氣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並暫停12時至16時高溫時段工作。
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用人單位經採取降溫措施,不能使勞動者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7℃(不含37℃)的,應當停止工作。
從記者瞭解到的情況來看,大多數企業都是以40℃這一溫度,作爲放“高溫假”的標準。
高溫假決定權在企業
在新浪微博上,不少網友都很高興地公佈自己所在公司或單位放高溫假的時間及自己的安排,而更多的網友則是在呼喚放“高溫假”。“他們能放,爲什麼我們不放?”這是不少放假無望的網友的疑問。
但是,《辦法》中並沒有明確“高溫假”這個概念。市安監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說,“高溫假”的決定權其實是在企業。一般來說,企業什麼時候放“高溫假”,是以氣溫達到或超過40℃爲標準。
當然,如果企業不放高溫假,也應當採取防暑降溫的措施,比如使用空調、排風扇等。
“是不是達到40℃的氣溫,應該以前一天的播報爲準,還是當天的氣溫爲準?”市安監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針對網友提出的這一問題解答,高溫天氣是以當天當地氣象局播報的實時溫度爲準。
比如,昨日南岸區的溫度,就以當天市氣象局播報的主城區溫度爲準,爲40.4℃。而區縣的氣溫,則以市氣象局播報的區縣溫度爲準。
網友喊熱得“蒸熟了”
昨日,重慶晨報微博上進行了“微調查”,《40℃的高溫,每個重慶的孩子都傷不起,你們放高溫假了嗎?》,截至下午5點,192名網友接受調查,九成以上網友選擇了“沒放高溫假”。
在“微調查”中,有7%的網友選擇“放了高溫假”,有93%的網友選擇“沒放高溫假”,僅1人選擇了“無所謂,反正有高溫補貼”。
還有不少網友跟帖,發表自己的感慨。
網友“豬豬熊1號”在評論中感嘆,“傷不起呀,傷不起,都被蒸熟了”。網友“中國娃娃”直言,“我想放假啊,恁個熱的天,還要在外面跑、啷個遭得住嘛”。還有網友還表示遇到了“杯具”,溫度這麼高,家裏卻停電。
也有網友注意到高溫下“可愛的人”。網友“明仔”說,“我覺得應該關注一下南岸道路翻修的工人們,他們這麼熱都在爲重慶的形象而努力!”
網友“叮叮貓的美好生活”在一旁偷着樂,“放假十天,今天也不用上班,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