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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網上不斷曝出消息稱,永嘉縣江北街道新橋村的569套安置房多數被村乾部瓜分。每名村乾部名下至少有10套以上安置房,其中前任村支書一人就有55套。
村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昨天,就這批安置房的相關問題,永嘉縣當地政府一一作出回應,表示若發現有違規現象一定堅決糾正,並將追回分配上有問題的安置房。目前,永嘉縣紀委和相關部門組成了工作組,已介入調查此事。
村乾部名下為何都有十套以上安置房?
新橋村有270多戶。新橋村和溫州市區僅一江之隔,村民反映被村乾部所佔的安置房,涉及新橋大廈、新橋商貿大廈、蔡橋大廈,位於該街道陽光大道和雙塔路之間,是當地繁華地段之一。
新橋大廈和新橋商貿大廈均是地上三十一層、地下一層的建築,目前已進入外牆粉刷階段,分別由永嘉縣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永嘉縣和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建。
據當地人透露,由於近年來當地房價接連攀昇,和新橋大廈同地段的房子已賣到2.5萬元/平方米左右。
“房子都快交付了,卻沒有我們村民的份。”新橋村村民陳先生說,2007年,該村由於土地被征用,村裡獲得了569套安置房建造指標,作為拆遷戶和失地農民的安置用房。
從村民出示的一份分配名單顯示:僅僅該村乾部就分配了316套房,其中前任村支部書記葛彩華家55套,支部委員林成龍家50套,支部委員胡佐永家24套,前任村委會主任餘乾壽家13套,村委員唐福新家15套……
永嘉縣昌泰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和田房地產開發公司各以成本價購得65套和44套。
另外144套中,80套分給了拆遷戶,剩下的用於抵工程款以及分配給村裡的困難戶、女兒戶以及殘疾人家庭。
有村民說,按照相關規定,安置房只能本村村民享有,兩家代建的房開公司為何能以成本價購得安置房,這讓人匪夷所思。
新橋村安置房可以用作多用途?
據江北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新橋村的三產安置房是政府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後返回給村裡的二、三產安置項目。因考慮建設用地征地價格偏低,農村集體經濟實力不強,永嘉縣政府為此制訂了二、三產留用地政策,用於“鼓勵和支持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興辦企業,發展二、三產業,安排農民就業”,凡是政府征用村集體耕地,根據征地數的10%返回給村級集體,並明確二、三產返回地用途:一是建設標准廠房;二是用於舊村改造安置;三是由縣政府收回後公開出讓,部分資金返回給村集體;四是建設經營性項目;五是本村村民住房確有困難的,返回地可以建設住宅。
“這個安置房是三產安置房,有其特殊性。”江北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吳榮貴說,新橋村的三產返回安置房不同於政策性保障安置房,也區別於城鎮拆遷安置房,該安置房除用於解決被拆遷和失地農民住房困難外,還可用於壯大村集體經濟。
新橋村前任村委會主任餘乾壽,現任該村黨支部書記。他說:“建設安置房的土地,有部分是政府劃撥後,村裡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只要領取產權證後,是可以在市場上流通的。”
他說:“該村村集體資產達到6億多元。2008年至今,用於村民年終分紅資金共計3718萬元,其中2010年該村每人分了2萬元。”
村乾部名下房子只是“掛靠”關系?
為什麼村乾部每人名下都有十套以上安置房?
吳榮貴說,他了解的情況是2007年以前,新橋村建成了一、二期安置房215套,以建成成本價每套13.6萬元、16萬元分配給村民。而這569套房子是新橋村第三期安置房。當時經新橋村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在設計中建安置房569套,同時把1~2層建成商業用房用於今後出租,以此來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據江北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由於預算此項投入資金巨額,而當時村集體沒有資金,於是新橋村裡決定將部分安置房出售,將回籠資金用於1~2層商業用房建設以及村民福利支出。當時,經評估確定三期安置房中的新橋大廈項目均價為8500元/平方米、新橋商貿大廈項目均價為7500元/平方米。安置房評估價經過村民代表大會通過,並經公告、公示。
2007年,新橋村出售部分三產安置房是按市場價公開的,村乾部、村民都可以認購。
由於當時認購形勢不樂觀,為了確保該工程順利進行,所以村兩委乾部動員村內、村外的人員進行認購。又因為三產安置房在辦理產權證時必須是本村村民,故經村兩委乾部動員認購的村外人員都要掛靠在新橋村村乾部或村民名下,所以出現了一個村乾部名下十幾套的現象。
為何集中掛靠在村乾部名下?餘乾壽解釋說:“新橋村一二期安置房過程中,由於對房地產行情認識不清,有60戶村民將安置房指標一個3萬元轉讓給他人,後來隨著房價上昇,又不願意出讓了,最終雙方還打起了官司,這60戶村民中打官司的就有40起。這次集中掛靠在村乾部名下,為防止今後產權過戶時,有人耍賴。”
餘乾壽說,當時村外人員認購時,需要交2萬元的公證費,確保今後辦理產權過戶不加價,“這個決定也是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的,這2萬元也是放入村集體經濟的。”他說:“我名下有13套房產,其實我自己只有2套,一套是分來的,一套是村裡獎勵給我的。”
新橋村每戶是否分配到安置房了?
這569套安置房到底是怎樣分配的?吳榮貴說,新橋村建第三期安置房總共569套。其中拆遷安置80套,政策照顧48套,房開公司109套,合計237套,該237套以成本價出售;本村村民認購了70套,村外人員認購了169套,這239套以市場價對外出售;此外,剩下的93套以市場價賣給了建築公司以及用於抵付混凝土、鋁合金等工程款。
“加上一二期的安置房,從數字上來看,該村每戶都分到了一套安置房。”吳榮貴說,但由於指標轉讓,以及交款不及時等客觀原因,可能還有村民未分到安置房。
有村民說,政策照顧的48套安置房,存在著分配不公的現象,有兩套房子還被用作獎勵村乾部了。
對此,吳榮貴說:“我了解的情況是,48套房子中,有39套用來照顧該村的女兒戶、殘疾人家庭以及困難戶,餘下的9套房子,有7套分配給另外的蔡橋村,另外還有2套房子分別獎勵給該村前任村支書葛彩華和前任村委會主任餘乾壽。”
吳榮貴說,對於有特殊貢獻的村乾部獎勵2套安置房的問題,如果屬實將予以追回。
為何代建公司能以成本價購得109套房?
有村民質疑,兩家代建房開能以成本價拿到109套房子,其中是否存在貓膩?
對此,餘乾壽解釋說,“當時對代建房開沒有相關政策規定,兩家房開分別墊付了820萬元和1080萬元,房開提出這個要求後,為了能順利建成房子,答應下來的。”
吳榮貴說,兩家房開公司本就有代建費,當時以成本價40萬元/套的價格取得109套安置房問題,違反了該縣政府和原甌北鎮政府的有關規定。目前,甌北功能區管委會正在與兩家房開公司和村委會銜接,研究落實有關妥善處置方案。
回應:追回違規分配的安置房
據了解,新橋村村民反映的問題,引起了永嘉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該縣有關領導牽頭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提出安置房處置的兩大基本原則:“一是堅決維護廣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要以最嚴厲的手段打擊處置在該村安置房分配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並就新橋村三產安置房分配問題明確了初步處置意見,除追回獎勵給村乾部的安置房和解決房開拿房問題外,還將開展以下調查工作。據介紹,以商品房市場價對外出售239套和以市場價出售給建築單位等93套,按當時甌北鎮的房地產形勢和出售時的價格確實接近當時的同地段市場房屋交易平均價格,有關情況核實及處置工作正在研究中;同時,關於村民反映部分村委會乾部和機關乾部低價獲得安置房問題,該縣紀委正在對當時安置房出售的名單進行逐一調查,調查清楚後依法依紀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公之於眾。
新橋村安置房問題真相如何?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