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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衫可公司人去樓空
自去年7月起,上海杉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單媛媛以聲稱有特殊關係,推銷遠低於市場價的汽車和蘋果數碼產品賺取訂單,用後來購買者的金錢補上前面的漏洞的方式實施詐騙。目前受害人數已逾500名,涉案金額1.7億元,受害者遍佈上海、廣州等全國主要城市。近日,浦東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單媛媛批准逮捕,並建議警方進一步加大查證力度。
在該案中,因爲被別人設局拖下水,單媛媛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自己拉人單幹,把這個窟窿越捅越大,成爲一個無底洞——杉可公司的低價購車、購買蘋果騙局其實手段並不高明,玩的就是高進低出騙取信任,繼而詐騙更多金錢的老套路。然而,這種看似簡單的招數,卻吸引了衆多金融科技公司白領甚至外地市民,讓他們在自行購買和介紹朋友購買數碼產品和汽車的同時,又當起二道販子,借錢從杉可大量進貨,再加價出售牟利,導致深陷其中,揹負鉅債。
慷慨“打折”取得客戶信任
2005年起,單媛媛的丈夫王某在一家網絡技術公司任部門經理,安某則在該公司擔任項目管理部總監。2010年夏季,單媛媛和張某(單媛媛丈夫同事楊某的妻子)聲稱與汽車經銷商和蘋果公司有特殊關係,可以拿到高額的銷售返利,向丈夫公司的同事推銷遠低於市場價的汽車和蘋果牌數碼產品。一些同事以市場價6折至8折的價格買到心儀品牌的商品後,把單媛媛和張某的“能量”傳得神乎其神,大家紛紛找她們買車。
2010年9月,安某介紹朋友向張某購買一輛別克君威2.4精英版轎車。在安某辦公室附近的咖啡廳裏,雙方談妥按照市價8折出售,並回饋2萬元現金作爲購買上海牌照的補貼。客戶將一部分貨款通過銀行轉賬給張某,與張某共同去4S店,客戶直接將尾款付給4S店,順利提車。由此,安某對張某和單媛媛的能力深信不疑。
次月,安某與4個朋友一起找到同事王某,經他介紹,與其妻單媛媛談好購買4輛別克君越轎車,單媛媛不僅慷慨地打了8折,還承諾贈送4輛官方標價9.99萬元的別克凱越轎車。兩個月後,8輛車全部順利成交。
隨後兩個月,安某又陸續推薦了一些人向單媛媛購買了十幾輛低價汽車,他從中賺了約10萬元好處費。同時,安某從2010年10月起陸續從王某和單媛媛手中,以市價6.5折價格購買了i-Pod、iPhone4等蘋果牌數碼產品,除了自用,其餘均加價出售給數碼商店牟利,其中部分貨物拿到手,但截至案發,尚被拖欠731萬元貨物未拿到。
擴大業務跑車名包送員工
短短兩個月通過加價售車賺到10萬元,這讓安某不願再老老實實地在公司裏賺死工資了。2010年12月起,安某辭職,專門幫單媛媛推銷,並在2011年1月與她合作成立杉可公司,註冊資金50萬元,由單媛媛全額出資。
單媛媛表示,由於自己已經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希望由安某擔任杉可公司的法人代表。安某沒有多想,爽快答應。3月,單媛媛覺得攤子鋪得這麼大,50萬元註冊資金顯得寒酸,所以又挪用客戶的貨款爲杉可公司增資,註冊資金增加到100萬元,其中,安某出資10萬元,成爲股東並擔任銷售總監,月薪5萬元。
單媛媛一手掌握公司大權,讓安某和其他招募來的銷售員在網上和電話裏向自己的老同事、朋友、親戚等推銷汽車和蘋果牌數碼產品,銷售員每達成一筆買賣,可得到500元提成。
銷售過程中,杉可公司工作人員不與客戶簽訂任何書面合同,客戶只有電子郵件作爲證據。銷售員按照單媛媛規定的6至8折價格賣出商品並收到貨款後,將錢轉入單媛媛的銀行賬戶,然後去汽車經銷商處以客戶名義訂車,再書面向單媛媛申請購車款,收到單媛媛轉來的錢後,以客戶名義去4S店付款,再通知客戶去4S店提車。
爲促進汽車銷量,單媛媛規定,只有購買汽車,才能以6.5折左右買到限定數量的蘋果牌數碼產品,購買汽車的價錢越高,限量的額度越大。後來她又出臺新政策,要求客戶必須購買1萬元至50萬元的充值卡,才能用卡內金額購買蘋果產品,價格非常優惠,至少是市場價的6.5折。
單媛媛還出臺了一些內部管理制度,比如禁止員工互相打聽收入和加價出售情況,禁止員工使用打折、優惠等字眼宣傳,對差價以“杉可公司補貼客戶”爲名解釋。
公司生意越做越大,不僅上海的老同事和親朋好友找到安某等杉可公司的員工訂購低價汽車和蘋果產品,連溫州客戶也慕名而來,許多人一出手就是幾百萬元。
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單媛媛爲擴大業務出手闊綽,不僅給每個員工發數萬元月薪,還獎勵給安某一輛34.5萬元的奔馳C200轎車,其他員工也得到了9萬元的鑽戒、迪奧和普拉達的皮包、40多萬元的寶馬轎車、60多萬元的奧迪Q5汽車、300多萬元的路虎攬勝汽車等昂貴禮物。她還贈送給核心管理人員公司股份,許諾年底分紅,並幫員工還房貸。爲了與蘋果供應商拉好關係,甚至將高達544萬元的法拉利跑車送給對方。
驚人的高額付出果然達到了單媛媛籠絡人心的目的,公司內外都死心塌地相信單媛媛是個“到處都搞得定”的人,不去多想這其中是否有什麼騙局。安某承認,正是“出於個人趨利的心態,我寧願相信她說的都是真的……我從中得利了,我的朋友也因我而得利了,我覺得延續這個狀態對大家都好。沒想到現在的現實卻是,我和朋友的很多資金被套住了。”
手眼通天原是低級謊言
人們都以爲單媛媛手眼通天,能拿到蘋果公司和汽車廠商的高額返利。事實卻恰恰相反,單媛媛經手的所有商品都是她原價從市場上購得,再貼錢以低價賣給客戶的。不過,這其中的差價當然不是她自己承擔。
2011年5月19日,單媛媛來到浦東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單媛媛今年30歲,1981年3月出生於四川省攀枝花市,大學文化。她交代,自2010年7月起,她與丈夫同事的妻子張某一起行騙,當時她是配角。
同年10月,雙方合作破裂,100多萬元貨款被張某捲走,100多個客戶追着單媛媛討債。單媛媛還不起錢,心一橫,乾脆獨自繼續行騙,用騙來的錢應付前面的客戶。她僥倖認爲:“我知道這個漏洞是填不平的,但是隻要有客戶來交錢,這個漏洞就不會暴露。”所以,她隨後成立公司,租借酒店式公寓和商務樓作爲辦公場所,把戲越做越足。
她向檢察官坦白道,錢來得容易,花得也容易,自己全身都是名牌,光家庭用車就買了7輛,先是君越、昂可雷、凱迪拉克和奧迪(都賣掉了),後買了一輛130萬元的奔馳C63、一輛單價100多萬元的寶馬X6和一輛40多萬元的寶馬355。還買了一塊10萬元的勞力士手錶送給丈夫,購買了1000克的金條壓自己家底。
她自己非常清楚,“對公司的銷售模式已經無法控制了,可是,自己手中掌握了那麼多錢之後,控制不住對名牌、高消費的渴望及慾望,不僅根本無法履行和客戶之間的約定,還繼續用客戶的錢用於自己的個人消費”。雖然她也對自己的行爲表示懺悔,可是,後悔已經太遲。單媛媛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合同詐騙罪,浦東新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
(據《檢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