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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發現未戴頭盔的,暫扣行駛證,免費借頭盔
●第二步:騎車人購買並戴上頭盔後,還頭盔還行駛證
●第三步:對當事人進行5分鍾交通安全教育,不再罰款
『今天本來熱得不得了,一看見交警攔下我的摩托車,指出我沒有按規定戴頭盔,我的心裡就開始打鼓,心想肯定又要遭罰款了,頭上的汗就流得更凶了。』昨日下午,德陽旌陽區東湖鄉壽豐辦事處的居民王詩貴,騎摩托車經過德中路時,正遇旌陽交警大隊秩序二中隊例行安全檢查。
王詩貴認為的『怪事』出現了,交警不但沒有對他未戴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罰款,反而借了一頂頭盔給他,讓他戴著借來的頭盔去買頭盔。
借頭盔摩托騎士都說『親』
『檢查我們騎摩托車戴不戴安全頭盔,其實是為我們的安全好。過去我也因為這個問題遭罰過款。但是,你罰你的,我騎我的,只是注意躲著檢查的交警就是了。』王詩貴說,過去在他的眼裡,對交警是十分敬畏的,敬畏的不是交警身上穿的警服,而是敬畏的交警手中的罰單。一旦被罰款之後,他還是沒有糾正不戴頭盔的『老毛病』。
昨日下午,在旌陽交警大隊秩序二中隊借到安全頭盔後,他馬上到城裡的商店,花了80多元錢,購買了一頂安全頭盔,又把借的頭盔還到了交警專門設立的『安全頭盔借戴站』,不戴安全頭盔的頑疾就這樣被交警借出一頂頭盔就『治愈』了。
『要求我們戴安全頭盔,交警的確是為我們騎摩托車的人好。交警不罰款而是借頭盔的做法,的確讓我們對在高溫下執勤的交警感到特別的親近,由衷的尊敬也就發自內心。』前來還頭盔的摩托騎士們,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說出了他們的心裡話。
借戴站40多天借盔600頂次
『騎摩托車的市民一看見我們交警,就說我們罰款是為了找錢,是亂罰款。靠罰款糾違,對交警的形象影響非常大。而且整治也沒有啥子效果,許多不戴安全頭盔的安全隱患,並沒有因為罰款而得到糾正。』旌陽交警大隊秩序二中隊長葉君說。
通過葉君在交警執法中的實踐經驗,結合這次德陽開展的警民親活動,他就想出了一個高招:由中隊出錢購賣來20餘頂摩托車安全頭盔,在馬鞍山崗亭執勤點建立安全頭盔借戴站。
在路檢路查中發現未戴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時,免費將頭盔借予當事人,並暫扣其摩托車行駛證,待其購買頭盔並按要求戴好後,再把暫扣的摩托車行駛證還給他,只是對當事人進行5分鍾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再罰款。
葉君介紹,這種以宣教代替罰款的方法,從7月初實施了40多天,取得了非常好的警示教育和糾違作用,摩托車駕駛人共借戴頭盔600餘頂次,其中有300多人通過借頭盔而督促其購買了自己的摩托車頭盔。陳榮謝賢磊華西都市報記者姚茂強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