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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已於日前發佈,其中要求民政部門要積極開展主動救助,引導護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護機構接受救助。
記者從民政部瞭解到,“十一五”期間,國家建設了310多所流浪兒童救助中心。“十二五”期間,民政部將在一些人口大縣和一些流浪兒童比較集中的地方,再建設一批流浪兒童救助中心,並對現有的救助機構,完善其行爲矯正、文化培訓、心理疏導和技能教育等方面的功能。
根據意見,做好源頭預防是解決未成年人流浪問題的治本之策。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民政部門將全面落實城鄉低保、孤兒保障、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幫助困境兒童及其家庭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積極探索遭受家庭暴力、事實上無人照料等特殊困境兒童的幫扶工作。
該負責人表示,居(村)委會要協助基層政府做好源頭預防和迴歸安置,提高社區成員反拐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