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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又稱精神障礙。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人的大腦功能失調,導致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爲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精神疾病不僅嚴重影響患者及其家屬的生活質量,同時也給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和危害。
精神疾病的防治分爲三級。一級預防的目的是減少精神疾病的發生,主要是增強精神疾病的保護因素,減少危險因素。二級防治的目的是降低精神疾病的危害,是通過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控制疾病,降低危害。三級防治的目的是減少精神疾病所致的殘疾和社會功能損害。是對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職業技能等方面的訓練,以減少殘疾和社會功能損害、促進康復、防止疾病復發。爲此,需要開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疾病康復工作。
懷疑有明顯心理行爲問題或精神疾病者,要及早去正規的精神專科醫院進行諮詢、檢查和診治。
如發現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等周圍人有明顯的言語或行爲異常,要考慮他可能有心理行爲問題或精神疾病,應及時勸告其去醫療機構檢查。
在精神疾病的治療方面,目前已有有效的治療藥物以及心理治療和心理社會康復方法。被確診患有精神疾病者,應及時接受正規治療,遵照醫囑全程不間斷按時按量服藥,以達到最好效果。通過規範化的治療,多數患者可以治癒,維持正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能力。
(付崇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