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零點樂隊前主唱周曉鷗被零點樂隊吉他手大毛、鼓手二毛和鍵盤手朝洛蒙告上法庭。昔日隊友起訴周曉鷗單飛後打著『零點樂隊』的名義,在商演中擅自唱『零點』老歌,他們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530萬元。日前記者獲悉,邯鄲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零點樂隊三人將前主唱周曉鷗以及邯鄲市夜宴娛樂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根據起訴書,2008年3月26日,周曉鷗與三人協商後,正式離開零點樂隊,並表示以後不再表演零點樂隊的任何作品。三人稱,今年8月13日,周曉鷗和夜宴公司在邯鄲組織了歌友會,在演出之前即在網站、媒體和當地廣發宣傳資料,盜用零點樂隊的商標及三人的肖像進行宣傳,以此謀求商業利益。他們要求周曉鷗自即日起不得再以零點樂隊名義組織、參加各類演唱會、各種演出、制作發行唱片,在網站、報紙上發布道歉聲明,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530萬元。
8月23日是周曉鷗的生日,其經紀公司對此事發表聲明稱,周曉鷗單飛後從未以『零點樂隊』名義進行商業演出,其演唱的《愛不愛我》等歌屬於單飛前和隊友集體創作的作品,周曉鷗是版權人之一,不管他是否還在樂隊都有權使用這些作品。同時,聲明透露了周曉鷗2008年因隊友吸毒,最終決定單飛的苦衷,並稱周曉鷗在生日當天收到昔日隊友的起訴書感到萬分痛心。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