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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城市讀本訊(記者羅暄)近日,貴州六盤水市水城縣爍米香涇河村人高克華收到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裁定自貢天利勞務派遣公司返還王進才意外傷害賠償金8萬元及利息,高克華討回死去兒子保險賠償金的官司終於打贏了。
2008年1月8日,高克華的兒子王進才與自貢天利勞務輸出公司簽訂了勞務協議,到四川通訊有限公司自貢分公司的貴州項目部打工。2008年10月1日,王進纔在施工時意外身故。
之後,其父高克華來到自貢天利勞務輸出公司領取相關賠償,而自貢天利勞務公司隱瞞了從保險公司得到10萬保險金的情況,只給予了他兩萬元的“補助”。高克華覺得二十多歲的兒子意外身故卻只拿兩萬元,確實太少了。
於是,他又到用人單位四川通訊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自貢分公司,想領取其他的補助。四川通訊公司自貢分公司的相關知情人員告訴他,保險公司已經賠付給了自貢天利勞務公司10萬人身保險金,他們還介紹高克華到一家專業的保險維權機構——701保險維權工作室,幫他打這場保險官司。
王父高克華告訴記者,兒子死亡後保險公司賠償的十萬元保險費,被勞務公司隱瞞“截留”大部分,且拖欠直到現在。他在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打這場官司,就是爲兒子討回公道。最終自貢市中院判決自貢天利勞務派遣公司在十五日內返還王進才意外傷害賠償金8萬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