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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胡建明) 8月26日,中國籃協對前一晚江蘇同曦青年隊教練及球員圍毆裁判一事作出最終處罰決定,江蘇同曦隊教練員林林、助理教練陳飛被通報批評,並各罰款2000元,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一年內不得參加全國籃球比賽。與此同時,江蘇同曦隊參與毆打裁判的個別球員也都接到了罰單。中國籃協在其官網上發佈了處罰公告。公告稱,在全國男子籃球青年聯賽第二階段(山東煙臺賽區)八一青年隊對江蘇同曦隊的比賽即將結束時,江蘇同曦隊教練員等多人進入場地,干擾記錄臺工作,導致比賽中斷5分鐘,阻礙比賽的正常進行。比賽結束的瞬間,江蘇同曦隊教練員林林對裁判不滿,失去冷靜,帶領隊員圍攻、追打裁判,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全國籃球競賽處罰規定》第三章相關條款,給予江蘇同曦隊教練員林林、助理教練員陳飛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元,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一年內不得參加全國籃球比賽;給予江蘇同曦隊8號姜博、6號王旭取消本次比賽資格,各罰款2000元、停賽6場;給予江蘇同曦隊通報批評,取消本次比賽參賽資格,罰款30000元。責令江蘇同曦隊立即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上報籃管中心。
江蘇同曦隊已經在25日晚事件發生後就公佈了4點聲明,其中包括對林林停賽等內部處罰。對於中國籃協做出的最終處罰決定,江蘇同曦隊表示認可並接受。據籃管中心黨委書記劉曉農介紹,江蘇同曦隊也沒有要求重看錄像。
處罰決定出來後,很多人都認爲,中國籃協這次處罰的力度還是不夠大,“對於這幫球員來說,罰款2000元太輕了。”據瞭解,中國籃協是按照《全國籃球競賽處罰規定》的有關條文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罰決定的,按照這個《規定》,就是罰款2000元。值得一提的是,這個《規定》大約是10年前公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