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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謝華偉記者鄭遷遷)3個月盜取機動車14輛,然而卻是切割後拿去賣廢鐵,但涉案金額仍達到了173248元。8月22日,內江市東興區法院一審公開對這起盜竊機動車案進行了宣判。
去年6月至9月期間,26歲的張建單獨或夥同黃才洪先後去到東興區白合鎮、高橋鎮、勝利鎮、內江市市中區翔龍中學、機電市場、隆昌縣龍市鎮等地,盜走湯某、李某等人所有的機動車共14輛,價值173248元,其中,被告人黃才洪參與盜竊機動車8輛,價值107679元。
案發後,除羅某等人所有的三輛整車及劉某所有一輛車被切割後的廢鐵被予以追回外,其餘車輛均被二被告人切割後予以變賣。另查明,黃才洪曾於2006年10月26日因犯盜竊罪被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07年6月10日刑滿釋放。
經審判,以盜竊罪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張建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4年;被告人黃才洪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