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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虧不再是吃虧,優勢也不再是優勢。
閨蜜希希裸婚嫁給了鳳凰男,老公還在艱苦創業階段,所以車子,沒有;鑽戒,沒有;房子,孃家出錢首付,希希每月還貸;工資,各花各的;信用卡,還要不時借給老公刷。最後,她心灰意懶到連婚禮都沒辦,“反正理想中的儀式也辦不了,所以乾脆不辦了。”希希如是說。
希希一貫能幹、不依賴,但是哪個女人心底裏也不願意婚結成這個樣兒———他不夠強倒罷了,他甚至對她不夠好。
“我能指望他什麼啊,以後發達了,未必有我的福享,落魄了,他還一直住着我的房子,離婚了,我的房子還得分他一份。”
“不會的,大可放心,看新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沒有,父母婚前給子女買的不動產,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過得好最好,如果他對你不好,你大可把他掃地出門,是你的還是你的。”我安慰希希。
還有一個女朋友蓓蓓,也是獨立自強,已按揭購房一套,工作穩定,待字閨中,剩女一枚,按說實屬優秀女性,我卻無法同樣拿司法解釋來安慰她了。要說趨於完美的蓓蓓有什麼缺點的話,就是長相上有點“抱歉”,無論身材、五官還是皮膚,都乏善可陳,比差強人意還差強人意。正是意識到
這些,所以蓓蓓不論學業還是工作都特別努力,才得以小有成就。
她曾不無得意地說:誰找我,可以少奮鬥10年。無疑,她指的是經濟上的奮鬥。
可是,蓓蓓的案例證實了大多數男人是視覺動物,與條件相當的幾位男士相親之後,他們都敗給了自己的虛榮心和少得可憐的進一步瞭解女性“心靈美”的耐性,寧可多奮鬥10年,選擇一位看上去更賞心悅目的女孩。
如果蓓蓓說“誰找我,可以一輩子錦衣玉食,終身不愁”,相信還是有大把男士會忽略她的容貌不足而趨之若鶩的,可惜一來蓓蓓並非富二代,實力雄厚沒到那
個份上,二來即便有這個實
力,放了這話,新婚姻
法一出,男人誰
信?你不中意我了,離婚,你的房子、你的錢還是你的,我也是光桿出門啊,看不上的帶房女和看得上的無房女,我還是選後者吧,一塊奮鬥掙出來的房子,今後還有我一半呢。
看來,一套房的優勢、高薪的優勢,是個人社會競爭的成果和優勢,卻似乎不再是婚姻市場上的最大優勢。
相信立法的初衷一定是基於良好的願望———不論男女,都希望他們是爲真愛而婚,不是爲了“結婚致富”。多金曾是婚場上的重要砝碼,如今,不斷增加個人魅力,或許纔是華山那條路,魅力的涵蓋面就太廣了,有錢和賺錢能力只是其中一項,就這一項,有時還抵不上你真心對她(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