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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國強
近日,網上流傳出一段關於遼寧省瀋陽市一名消費者贈送瀋陽市鐵西區中國傢俱城工商所“不作爲”錦旗的視頻,收到錦旗的工商所所長劉新非常淡定地表示,“謝謝,這是咱應該做的”。一時間,該網絡視頻被瘋狂轉載,成爲各大網站關注和點擊的熱點新聞。今日,瀋陽市工商局就此事作出迴應稱,視頻中送錦旗者向工商部門舉報的事件,工商所已經處罰完畢,只是因未及時告知舉報人,才產生這一誤會。
消費者送“不作爲”錦旗
這段流傳於網絡的視頻時長57秒。《法制日報》記者從視頻中看到,一名男子在進入鐵西區中國傢俱城工商所前,將寫有“行政執法不作爲獎”的一幅紅底黃字錦旗展示了一下,然後捲起拿在手中進入工商所。這名男子首先對所內工作人員說:“我是消費者,之前向你們投訴了,工商部門給我處理了,現在爲了對工商部門的做法表示感謝,我送面錦旗。” “那走,我帶你去所長室吧。”在一名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這名男子來到了所長室。在所長室,男子簡單敘述完送錦旗的原因後,將錦旗交給了所長,所長打開後看了一下,說:“謝謝,這是咱應該做的。”在送男子出門前,所長說:“歡迎以後對假冒僞劣(產品)多舉報。”
所長稱視頻內容屬實
今日,《法制日報》記者致電事件當事人之一、鐵西區中國傢俱城工商所所長劉新,覈實“不作爲錦旗”事件視頻內容是否屬實。劉新說:“視頻內容屬實,但是目前,這一事件已經由市局統一對外發布信息,如果採訪可以與市局宣傳處聯繫。”此前,劉新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出盡了洋相,社會觀感非常不好,自己完全是被人給忽悠了。視頻出現後,他對自己犯下的低級錯誤感到非常後悔。他介紹說,中國傢俱城工商所的工作成績做得非常好,尤其是在打擊假冒僞劣產品工作中表現出色。劉新還解釋說,消費者送“不作爲錦旗”給工商所,是由所裏的其他工作人員帶進自己辦公室的,當時認爲是在表揚他們,沒有看到“不”字,只看到消費者的落款。
市工商局迴應屬誤會
《法制日報》記者就“不作爲錦旗”一事與瀋陽市工商局取得聯繫。據瀋陽市工商局稱,就視頻內容所涉及的舉報案件,執法人員在立案、調查、取證、處理過程中,完全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履行職責,沒有違法違規行爲。處罰決定作出後,工商所沒有及時與舉報人溝通,造成了舉報人的誤會,以爲工商部門沒有對被舉報的單位進行查處。瀋陽市工商局還向記者介紹了視頻所涉案件查處的詳細過程:2011年5月18日,消費者宋某在鐵西區樂購超市以單價4.5元的價格購買了4袋米花球,總價款18元。在結賬後發現,該米花球已超過保質期,要求超市賠償1萬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對此類問題可以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因此超市只同意賠償180元。 5月24日,宋某到鐵西區工商局中國傢俱城工商所舉報了超市銷售過期食品的違法行爲。當天,中國傢俱城工商所經報請主管局長批准,決定對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6月22日,經調查取證,中國傢俱城工商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超市處以1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5月24日之後,宋某沒有打電話或到工商所詢問此事。 8月30日下午,宋某來到中國傢俱城工商所,以感謝爲名,將印有“行政執法不作爲獎”的錦旗送到中國傢俱城工商所。瀋陽市工商局還稱,9月1日,市工商局召開了全系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的會議,對此事進行了通報,同時要求各單位要積極應對網絡和輿論的監督,規範執法行爲,不斷優化服務,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本報瀋陽9月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