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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見習記者萬凌)買電器抽中一萬元大獎,兌獎時卻被告知要先交2000元的稅金,並且只能在賣場購買指定的商品。昨日,東西湖的萬爹爹致電本報,大呼自己空歡喜一場。
萬爹爹稱,上月底他的老伴在東西湖金盛國際家居城買了一臺某知名品牌的熱水器,隨之得到一張號碼爲8804001的抽獎券,上面註明僅限在該賣場購買十種品牌的產品。稍後,賣場通知其老伴中了頭獎一萬元。待她去櫃檯領獎時,對方卻告知要先交2000元稅款,並在獎券上註明只能買衛浴產品。老兩口直納悶,怎麼還沒兌獎就先交錢,而且家裏也用不着指定的商品,只好作罷。“這獎不是白中了嗎?”萬爹爹心有不甘。
昨日,記者就此聯繫上該家居城(金銀湖路店),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消費者必須先支付稅金,中獎才能生效。
權威解答:
12315工商投訴熱線予以提示,按規定購物中獎屬於偶然所得,須交20%的個人所得稅,至於是現金還是實物形式,由抽獎主辦方約定,但須事先告知消費者,並且中獎的最高額度不得超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