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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司機駕駛證和身份證都沒帶,也說不出證件號碼。本報記者張中攝
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董釗) 9月1日晚上,一名酒駕司機看到交警查車,急忙掉轉方向,欲在偏僻處和乘車人換座,不料一切都被交警看在眼裡。
1日晚上8點,歷城區交警大隊在轄區內開展酒駕整治活動。因『醉駕入刑』後,市區酒駕行為大幅下降,歷城區交警大隊將工作重點延伸到了城鄉接合部。
晚上9點半左右,在歷城區一木材市場附近,一輛夏利轎車沿華山西路自東向西行駛。在靠近二環東路路口時,該車突然變向停車,隨後車上的駕駛員欲和乘車人交換位置。民警立即趕上前去,要求當時駕車人許某做酒精呼吸檢測。
經檢驗,許某的酒精含量已經達到酒後駕車標准。值班交警遂要求許某配合,交出身份證、駕駛證以接受處罰,但許某稱自己未帶證件。在民警許可後,許某未喝酒的朋友開車趕到許某家中,將其證件取回。
現場交警告訴記者,許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吊銷駕照6個月並記滿12分的處罰。歷城交警大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歷城交警正在集中對城鄉接合部的酒後駕車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希望車主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要覺得離城區遠,就可以隨便喝酒、開車,城鄉接合部目前已經成為我們整治的重點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