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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局:查到檔案後,可以重新補辦產權證
本報記者袁迪
近日,本報接到家住碧泉山莊的黃女士反映,“我父親是一名老教師,前幾天接到通知可以領取教師房補償款,必須出示房屋的產權證明纔可以領取,由於我家所住的這套房子屬於回遷房,原有房屋的產權證明已經被開發商收走了,新的產權證還沒有辦回來。”黃女士說。
黃女士介紹,她家現在住的房屋是回遷房,以前的房子是有產權證和土地證的,但是在拆遷時都被開發公司收走,說是爲她們辦理新房屋產權證,但是至今音信全無,“我是2006年7月份入住的,已經5年多了,開發商一直沒有爲我們辦理新的產權證和土地證,只在我們入住時出示了一張房屋分配證。但是教委規定,沒有產權證就不能領取房屋補償款。”黃女士無奈地說。
黃女士稱,“由於時間太長,我只知道當初開發小區的公司名叫拓展開發公司,其他的都不知道了,現在我都懷疑這個開發公司已經不存在了。”
隨後,記者撥打了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信訪辦的電話,一位姓趙的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後表示,“開發公司收取產權證是符合規定的,黃女士可以到房地局的檔案室調取房屋拆遷前的檔案,重補產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