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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來,江蘇省泗洪縣檢察院在教育系統查辦了包括4名校長、2名會計及1名辦公室主任在內的7起職務犯罪案件。目前已有1人獲有罪判決,其他案件還在偵查審理之中。
相繼發生在教育系統的系列職務犯罪案件,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也引起了教育系統的反思。目前,一場大規模的整頓活動正在泗洪縣教育系統展開。
從2007年底至2010年,在短短的三年時間裏,泗洪縣城區商品房由每平方米1600元飆升至每平方米4000元。據官方統計,截至2010年底,泗洪縣共有房地產開發企業400餘家。
由於國家宏觀政策調整,房地產開發商一度面臨資金緊張的問題。爲緩解融資困難,他們將目標轉向民間借貸,除了向身邊的親友借錢外,還將目光投向了集體資金。
2007年底,房地產開發商崔某找到時任泗洪縣某中學校長的朱富,稱因自己搞房地產開發資金週轉不過來,提出向其借款,並許諾年息30%。投10萬元,一年的收穫就近4萬元,和自己一年的工資相差不大。而對方有經濟實體,風險較小,且有借據爲證,是樁值得做的買賣——如此一盤算,朱富心動了。但問題是自己除了固定工資外,沒有多少存款,要投資房地產,錢從哪裏來?朱富想到了學校的債務化解資金。
2007年12月底,朱富找到學校報賬員趙紅商量,將學校債務化解資金中的40萬元以教職工借款名義借給崔某,並立下字據。2009年7月,該筆借款到期,朱富的個人賬戶上連本帶息獲得還款60萬元。除去還給學校的借款40萬元,其餘的20萬元被朱富、趙紅二人私分,其中趙紅分得2萬元,剩下的18萬元歸朱富。
與朱富的直接挪用相比,雙河鎮中心小學原校長李西元則更高一籌。他知道直接從學校賬務上挪錢私用是違法行爲,在多方求教後,指使會計將學校公款辦成定期存款單,然後用其質押,將存單數額的95%貸出來,高息借給房地產開發商從事經營活動。
相似的手法,還在泗洪縣某小學校長王德身上演繹着,只不過他是涉嫌挪用公款歸自己使用。
作爲學校“一把手”,校長負責學校全面事務,擁有至高決定權和影響力。
在被泗洪縣檢察院查處的4名校長中,有3人自恃手中有權,在教學物資採購、人事調配、工程款結算過程中,涉嫌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好處費。最典型的就是時任某專科學校校長兼黨總支書記的秦笑峯。
檢察機關查明,從2007年開始,秦笑峯就在教職工提拔過程中屢屢接受當事人的好處費共計6萬元。然而,貪婪的手並沒有就此罷休,兩年後,他變本加厲,利用職務之便直接將學校鋪道路的工程安排給俞某承建,之後,藉機索要好處費20萬元。
檢察機關查明,除了挪用公款,王德在擔任小學校長期間,還涉嫌受賄10萬元&朱富在擔任中學校長期間,還涉嫌受賄5萬餘元。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查處的這4名校長均是從普通教職工中走出來的優秀教師,均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所受教育不可謂不高,基本的法律知識不能說不知道。然而,這4人最終都被自己手中的決定權所否定,走上身陷囹圄、自毀前程的道路。目前,這4名校長中,朱富、王德因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依法逮捕,秦笑峯因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李西元涉嫌挪用公款案還在偵查之中。
辦案檢察官在爲這些校長感到惋惜之餘,發出了這樣的感慨:“如果學校的決策權不是由校長一個人操持,學校實行校務民主管理,也許會是另外一種結果。”
按照我國會計法規定,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制約。同時,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而在發案單位,辦案檢察官看到的往往是會計、出納不分家,同時由一人兼任,既管賬又管錢。
檢察機關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時任歸仁鎮中心小學附屬幼兒園會計的許永,利用職務之便,以他人名義僞造會計憑證,擅自將幼兒園公款共12萬元冒領出來,借給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從事營利活動。
6月16日,許永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應有的代價,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作出有罪判決。
辦案中檢察官發現,會計人員利用收取或保管本單位現金的職務之便,違反會計從業規定,擅自將公款挪給他人用於營利活動絕非個案。
某中學財務人員趙紅,涉嫌先後兩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學校公款50餘萬元給他人使用,從事經營活動。
東窗事發後,面對檢察機關的調查,趙紅坦言:“學校的錢放在我的手裏,我一個人在管理,是沒有人來查的。校領導也只是知道大概情況,不瞭解具體情況,只要學校用錢的時候我隨時能拿出來,就不會被發現。”
(因查處的7人中只有許永挪用公款案已有判決結果,故除許永外,其他人均爲化名)
教育系統系列腐敗案發生後,泗洪縣檢察院預防科幹警多次組織召開案件剖析會,分析案件特點,研討發案原因。針對發現的問題,4月29日,該院向發案單位的主管部門——泗洪縣教育局發出了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書。
除了開展經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動外,該院建議教育系統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形成對學校領導、會計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人員的有效監督。在學校基建、物資採購、人事調配、招收學生等重大事項決策上,推行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製,組織專門人員對學校的預算內外財務收支、內控制度及其相關財務管理活動進行全面審計。
泗洪縣教育局接到檢察建議後,立即要求各學校對照檢察建議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制定了財經紀律專項檢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專項工程管理暫行規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方案等。
7月26日,泗洪縣教育局舉辦全縣中小學校校長專項培訓會,專門邀請檢察官作職務犯罪預防專題講座。檢察官結合查辦的案例,分析發案原因,提出健全權力監控機制、強化教育經費管理、切實嚴格自律的預防對策。
目前,泗洪縣教育系統正組織幹部職工分期分批到警示教育基地參觀接受警示教育。但願,此舉能讓校園職務犯罪止步,不再出現下一個“朱校長、趙會計”。;nbsp/##/史少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