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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金錢面前德操全面失守”“故宮鑑定泰斗捲入騙貸案情何以堪”——商人謝根榮騙貸案被曝光後,大多憤而怒斥文物專家在其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據9月6日《京華時報》報道,“北京燕山華爾森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謝根榮爲了繼續向銀行騙貸,託人“縫製”了兩套“金縷玉衣”和“銀縷玉衣”,然後託人請來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楊伯達等5名專家,鑑定結論兩套“文物”價值24億元,以此騙取了建行某支行行長顏林壯和副行長趙峯的信任,並再次貸得5000萬,還從這家銀行開具了4億多元的承兌匯票。報道說,楊伯達等5名專家連文物的玻璃罩都沒打開,只是轉了一圈就鑑定完畢,並欣然接受鑑定費幾十萬元。
“專家”當然應該批判,但是面對我國文物鑑定法律責任難以界定的現狀,情緒上的發泄似乎根本無法解決問題。事實上在這件烏龍醜聞中,拋開專業的鑑寶知識不說,值得推敲的常識細節還有很多。首先說那兩位悲壯的行長,2002年底,他們就已經“憑藉經驗”發現了謝根榮騙貸事實,並且找到謝根榮進行談判。可是當他們看到謝提供的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又看到了“根榮陳列館”裏的兩樣“寶貝”和鑑定書後,爲了讓騙貸不致暴露,顏林壯最終決定“瞞住上級,爲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幫企業發展起來”。由此可見,銀行繼續放貸的幕後驅動力似乎並不只是來自於那張鑑定書,還有保住烏紗帽的自保心理、繼續借錢以期還款的賭徒心理。所以,在這宗騙貸案中,行長明知騙貸,仍然繼續貸款,顯然也負有責任。話又說回來,如果沒有那麼狗血的鑑定,銀行夠不夠膽繼續貸款,也是個未知數,這就引出了我們的下一個疑問:專家能不能信?
答案就是,沒有答案。原因很簡單:鑑定方法太主觀,相關法規不健全,不可能出現一家絕對權威的機構來認定。現如今鑑寶類節目多如牛毛,專家在節目上說得頭頭是道讓人五體投地,但是歸根到底,文物鑑定都是一種主觀的鑑定,不出錯幾乎是不可能的。筆者爲此諮詢一位業內人士,該人士表示,中國的鑑寶專家類似中醫,主要是靠眼力和經驗,他不像西醫那樣能拿得出具體的數據。但是國外的科學鑑定就可靠嗎?也不是,曾經有人將一件七八百年前的陶器拿到牛津大學鑑定,得出的結論是2萬年前的,一竿子打到舊石器時代了。還有法律不健全,目前能找到的法律對此都是“零星碎語”,對民間的鑑定也無法律規定。比如當年的吳冠中假畫案,吳老親自鑑定是假畫,仍然在法律上不起作用。這都是相當悲催的案例。
歸結到這件案子上來看,爲什麼5位專家敢於直接喊出24億的價錢,究其心理,最大的原因就是“法不責衆”。如其中一位專家所說,看到別人都說是真的,自己也不好意思仔細研究,就隨大溜簽了字。因爲參與鑑定的有5個人,每個人都不必單獨爲此負責,出了問題還可以推到別人身上。值得玩味的是,專家們在採訪中都表示,“24億的評估價值是文物鑑定大師史樹青給出的”,而史樹青本人則已經在2007年去世了。至於“隔着玻璃鑑寶”這個細節,前述業內人士表示,這在文物圈裏倒沒什麼,因爲大多數文物的鑑定的確是只靠眼力來完成的。
事到如今,專家的說法似乎能給我們一些“啓示”,據5人專家團中的李勁鬆說,“從心裏我們沒把這個評估當回事,就像是幫朋友個忙。”“我覺得銀行也很糊塗,怎麼就那麼輕易相信了他呢?唉,這事給國家造成了損失,我很傷心。”而另一專家楊富旭說:“我是隻管鑑定,不管評估市場價值的。說這個東西是漢代的金縷玉衣,是大權威史老提出的。”
可見,第一,專家根本沒把自己的鑑定當作一回事,也就是說,根本沒有愛惜自己的專家頭銜,做個鑑定彷彿吃頓飯那麼容易。第二,大家都在互相推,對內,推給已故的史老,對外呢,則推給了那個糊塗的行長。你想拿個法律條文去問責?對不起,沒有。這一點倒也好理解,如果專家都要負法律責任,可能就沒人敢說話了。所以,在一個沒有專業法律約束的語境裏,你根本無法指望專家的人性一直充滿着光輝,因爲道德是一件波動很大的事情。
我們只好自己睜大眼睛了。
本報評論員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