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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成都市高新區檢察院
問:非法搜查他人身體、非法搜查他人住宅、非法進入他人住宅,有什麼後果?
▲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問:故意打砸毀壞他人財物的,有什麼後果?
▲答: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為討債將他人關起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有什麼後果?
▲答:構成非法拘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過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
問:某晚,金科召集了七八個朋友在自己家裡賭博,自己從中抽頭。一晚下來後,金科抽頭盈利五千多元錢,金科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答:金科的行為構成了賭博犯罪,應該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