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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環保部門獲悉,爲加強國家重點控制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管理,本市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管理的通知》,要求自本季度開始,對國控企業污染源進行監督監測,每季度至少一次。
監測內容包括:廢水監測項目均包括廢水流量,對污水處理廠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總量減排環保工程及納入年度減排計劃的重點項目;廢氣監測項目均包括流量,對重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減排環保工程設施。對於鉛、汞、鉻、砷、鎘等重金屬項目等要加強監測。
從本季度開始,本市將對全市範圍內3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的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自動監控設備的比對監測,每次完成現場監測後,相關區縣環保局於3個工作日內彙總原始記錄,簽字後報送市環境監測中心污染源監控部。市監測中心污染源監控部審覈確認後,編制監督性監測報告及比對監測報告。 (記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