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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白砂糖裡有一只死蒼蠅 |
鄧先生在南岸大石路44號開了間小賣部,昨日,他撥打重慶晚報24小時新聞熱線966988稱,他批發了5袋重慶吳太食品廠生產的“嵐波”牌白砂糖,其中一袋裡面竟然有只乾枯的死蒼蠅。向生產廠家反映後希望能派人來解決,可等了四五天,也不見人來處理,希望廠家能負起責任來。
商販:死蒼蠅事件影響生意
鄧先生說,上周,他像往常一樣去南坪正揚農貿市場,進了水果、副食,當時貨多,對白砂糖並沒有多加留意。直到上周五,一老主顧買走了一袋白砂糖後沒多久,就返回店裡,說子白糖裡有死蒼蠅。
“當時小店門口圍了很多人,都是附近居民。”鄧說,他一邊給道歉,一邊退還了錢。更讓鄧先生郁悶的是,這件事對生意也造成了影響。
為了彌補損失,鄧先生將情況向生產廠家作了反映,可等了四五天,也不見人來處理。
廠家:找經銷商協商去解決
昨日下午,重慶晚報記者在鄧先生店裡看到,那包白砂糖為500克裝,透明塑料包裝沒有開封過的痕跡,袋底部,一只死蒼蠅已經乾枯,貼在塑料薄膜上,蒼蠅腿還清晰可辨。包裝袋上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11年7月10日”,保質期為12個月。
隨後,重慶晚報記者聯系了重慶吳太食品廠,辦公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子承認,這種情況確實屬於不正常,可能是糖在裝袋時,蒼蠅飛進了袋中。
對於此事的解決,該男子回答:“消費者可以找經銷商,要換一包還是適當經濟補償,都可與經銷商協商。”“廠家既然知道了這件事情,為何不出面解決?”對於這個提問,男子未做回答,直接掛斷了電話。
律師:廠家有推脫責任嫌疑
重慶聯益律師事務所的連毅律師說,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對於廠家讓其找經銷商協商解決,連毅認為。廠家有推脫責任的嫌疑。他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向廠家直接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