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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制圖張文敏
繼『樓脆脆』、『樓歪歪』、『樓倒倒』之後,又冒出『樓靠靠』
兩牆相距4厘米鄰居討要陽光
新房主人賠償3萬元光線費
這個案子告訴我們:如果新建房屋直接影響到鄰居的日照、采光和通風等,就侵犯了對方的相鄰權,應當給受到不利影響的鄰居相應補償。
這些年,涉及房地產的怪事真多,先是出了『樓脆脆』、『樓歪歪』、『樓倒倒』,如今又在忠縣冒出來一個『樓靠靠』。
『靠』得有多近?最近距離僅有4厘米,兩牆之間連一個巴掌的距離也沒有!
面對靠得這麼黏糊的房子,感覺傷不起的張女士決定追討采光權。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市二中院了解到,該院已作出終審判決,『樓靠靠』的建造者賠償鄰居3萬元『光線費』。
兩牆間距4厘米
她天天望著『一線天』
1993年,張先生經過批准,在忠縣金雞鎮黃龍場公路邊修建石頭平房3間、一樓一底梯房1間。
兩年後,張女士經過批准,在張先生房屋的西邊修建了3間二樓一底磚混結構房屋1棟。
當時,兩家房屋的相鄰間距為0.7米。
2008年2月3日,張先生以8萬元的價格,將東邊兩間房賣給了同鎮居民郭先生。
2009年4月,張先生與郭先生拆除房屋後,在原地共同修建1棟五樓一底的磚混結構房屋。張先生修新房時,縮小了與鄰居張女士房屋的間距,且新房三樓牆體銜接了張女士屋頂雨篷,直接影響到她家的日照、采光和通風。
據測量,張先生的新樓西邊,緊鄰張女士房屋,其間距前端0.36米、後端0.32米,三樓牆體銜接張女士屋頂雨篷前端0.04米、後端0.07米。
這樣的間距,導致張女士二樓廚房、衛生間和客廳的窗戶無光線,其他地方也不能開窗進行通風和采光。居住在這樣的房屋裡,張女士一家人抬頭只能望到『一線天』,天天像在『面壁思過』。
遇鄰不淑
起訴討要一縷陽光
『我一家人全部在外打工。張先生趁我家無人之機,也不與我們聯系和協商,就靠我們家這麼近修起了新樓。』張女士稱,張先生修的新樓嚴重影響到了她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導致我家一樓房屋潮濕,水排不出去,東西腐爛;二樓廚房廁所、飯廳無采光;三樓砌磚在雨篷上七公分……』
張女士迅速向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了情況,但效果並不理想。為了追回那一縷陽光,她將張先生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認為,張先生侵權事實成立。但鑒於拆除新房勢必給他帶來很大的損失,為了平衡當事雙方的利益,忠縣法院采取了由張先生賠償損失的方式,一審判決張先生賠償張女士損失3萬元。
一審判決後,張先生、張女士均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訴。
日前,市二中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重慶晚報記者唐中明通訊員趙華
法官是這樣說的
市二中院認為,張先生建房縮小了與張女士房屋的間距,且新建房屋三樓牆體銜接了張女士屋頂雨篷,直接影響了張女士房屋的日照、采光和通風。張先生作為所建房屋的權利人,應當給受到不利影響的張女士一方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