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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主任告訴記者,湖北省委巡視辦成立於2004年,巡視組從紀委、組織部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巡視組就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等六個單位在貫徹重大方針、乾部使用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巡視,『重點是找問題』。
目前湖北省委一共有8個巡視組,已經完成了換屆之前所有的巡視工作。按中央規定,省委巡視組每一屆領導班子須巡視兩次地市一級政府單位。
至於秭歸縣為何將其他費用打包進巡視組開支,這些費用又是如何花銷的,肖主任稱他們目前還在調查,最終結果將向社會和媒體公布。
清華大學廉政建設研究所主任任建明教授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說,巡視制度是我國黨政機關內部自上而下監督的重要制度,巡視組成員主要由上級政府抽調的乾部組成。
任建明說,由於巡視中存在著的利益衝突,巡視工作所產生的經費、開銷都應由上級政府來保障。但在湖北的事件中,由下級負責接待費用,是在巡視制度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
『俗話說: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軟。』在任建民看來,如果巡視的相關經費、後勤保障都由巡視對象來提供,很有可能造成巡視組『報喜不報懮』的情況,下級政府存在的問題也很難得到真正的反映。
『由於我國行政權力集中的現狀,同級監督基本沒有辦法實現。依靠上對下垂直監督的巡視制度,應該能在廉政建設以及監督體系中發揮一定的作用,使下級部門得到有效監督。』任建明說,『如果放任「天價招待」的情況存在,那麼,巡視制度就有可能失效。』
本報北京9月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