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文員在總經理辦公室收拾東西之時,趁機盜竊客戶包內現金。鑑於該文員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日前,南開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罰金7000元。
今年30歲的女青年趙某在位於本市南開區的某商貿公司從事文員工作。今年1月24日10時許,趙某進入該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收拾東西時,看到客戶陳某放在沙發上的提包,遂趁無人之機竊得包內現金1400元。失主發現被盜後,該公司對員工逐一進行詢問,趙某主動交代了盜竊事實並退還贓款1400元。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將其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