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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符櫻)買衣服鞋子,滿5000元就能獲贈銀條,買珠寶、攝像機,消費額要翻番才能拿到同等禮品。“金九銀十”是商家促銷季,可有消費者抱怨,買大件商品,在商家兌禮、積分活動中“太受歧視”。
昨日,市民林女士在漢口一商場購物時抱怨,“買衣服、鞋子、包包都是1塊錢積1分,買金飾爲什麼5元才積1分?”
記者隨後走訪瞭解到,在本地商家的積分、兌禮等促銷優惠活動中,大件商品“受歧視”已成“潛規則”。以本週末促銷爲例,在漢口一商場裏,購普通商品滿3萬元可獲贈一臺16G的ipad2,但如果是大件商品,必須達到6萬元才能獲贈。在青山一家商場,顧客如買普通商品,滿800元就有禮品,但買大件商品,“兌禮門檻”升至2400元。此外,在各商場的VIP正常積分活動中,普通商品基本都是1元1分,而大件商品有的2元或5元積1分,有的10元才能積1分。
據瞭解,商家的大件商品,一般包括大家電、數碼產品、黃金珠寶、名錶等。商家昨解釋說,對商家而言,大件商品售價雖高,但毛利率反而比不上普通百貨,比如,賣1克金飾,毛利僅2元左右;賣一臺幾千元的彩電,毛利才百來元。如果輕易送大禮,商場“虧不起”,只好提高兌禮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