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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蓉兒來電約我和葉子陪她逛街買衣服。我毫不猶豫地應允,帶着幾分激動和欣慰:“工作狂”蓉兒終於肯將一點點時間精力投入到悅人悅己的事業中來了!
沒想到,仨女人在街頭顧盼流連時,蓉兒的言語間卻帶着點勉爲其難的小情緒。原來,蓉兒之所以想起來要裝扮一下自己,是因爲她那溫文爾雅的老公有天一臉嚴肅地批評她穿得太隨意,像個家庭婦女。
葉子心直口快:他說得對啊!要讓他愛你,你就不能在生活中不修邊幅,就得負責讓自己賞心悅目。跟“IQ”、“EQ”一樣,好婚姻也是要有高“婚姻商”的。
我也舉出旅美作家嚴歌苓的例子。這位曾經歷過軍旅生涯的女作家反覆提醒女人們,婚姻生活也要遵守一種“紀律”:“你要是愛丈夫,就不能吃得走形,不能肌肉鬆懈,不能臉容憔悴,這是愛的紀律。否則就是對他的不尊重,對愛的不尊重。”人家嚴歌苓給自己規定每天至少寫六千字,早上五六點就開始寫,下午三點前寫完,然後換上漂亮衣服,一絲不苟地化好妝,靜候丈夫歸來。
蓉兒不以爲然:家是讓人徹底放鬆的地方,作家又不用上班,在家還整得跟化裝舞會似的,累不累啊?
我和葉子也覺得女作家的“紀律”嚴苛了一些,憑什麼女人既要負責賺錢養家,又要負責美貌如花?
可想想看,現今社會對女人的要求就是這樣不近情理———你最好有房子,這樣他可以少一些賺錢打拼的壓力;你應該有自己的社交圈,這樣他可以輕鬆又自由;你或許還要善於自己化解不良情緒,現在有幾個男人肯當你的“垃圾桶”?在雷厲風行獨立自主的同時,你還有義務學會在某些場合溫柔體貼千嬌百媚,就像蔡明和郭達小品裏那個“百變女郎”一樣,當男人渴望你什麼樣時,就能變換出什麼樣。
那些被譽爲有高“婚姻商”的女人,都具有“百變女郎”的特質。記得在雜誌中看過一篇對某著名女CEO的專訪。她說自己時時會記得不把剛強和堅硬的職場獨立風格帶回家裏。有時下班回家,快到樓下,她會提醒自己:現在你不再是總經理了,而是某個男人的太太。於是就開始轉換心情,恢復到居家女人的狀態。
還有一位在衆人眼裏家庭和諧的再婚女明星說,她經常試着去揣摩對方的心思,不斷地修正自己,避免我行我素。因爲女人生來就是善解人意、易於覺察情緒變化的。“他不高興了,就可以表現在臉上,而我即使有焦慮和不快,也不會讓他看出來。”
原來所謂婚姻的美滿和事業的成功沒有太大差別,都是讓你付出一定的代價,然後再獲得想要的東西。所謂“婚姻商”也不見得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智慧,而是一種“自律”的能力———什麼時候都不能鬆懈,要懂得花力氣去“掙”愛。
可對於平凡女人來說,嚴歌苓十二歲參軍、八年習舞、二十歲當戰地記者的經歷基本不可複製,能做到像她那樣時時“自律”,實在有些苛刻。況且,你真的美貌如花了,就能保證婚姻不受外來的侵害嗎?
不妨參考一下蓉兒的觀點:看似玄虛的“婚姻商”終歸是一種戰術,前提是你必須有獨立的根基。就像嚴歌苓還說過,她寫作的主要動機是愉悅自己和賺錢,這大概是比“婚姻商”更重要的。
□宗瑜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