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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爲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江西省上饒縣人民法院着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勇於探索、大膽實踐,充分發揮聯村法官“四員”功能,着力解決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問題,爲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做好“消防員”。組織聯村法官深入各鄉村聽民生、察民意、解民情,儘量對矛盾糾紛做到早聯絡、早知曉,集中力量在訴前化解一批疑難矛盾糾紛,做好“普法員”。開展法律進“鄉村、學校、企業、社區”活動,做好“培訓員”。在轄區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指導聯繫點,定期在各村委會和社區舉辦指導人民調解法律知識講座,解答疑難問題;做好“信息員”。經常性地深入鄉村、社區、學校等地開展大走訪活動,加強與鄉村兩級組織和幹部的聯繫,及時掌握鄉情民意和矛盾糾紛隱患點,予以收集整理。
據統計,今年以來,上饒法院共開展法律宣傳活動102次,爲羣衆提供法律諮詢服務40次;組織培訓12次,培訓司法協理員、人民調解員等400餘人次;走訪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村居351個,走訪幹部、羣衆680名,排查各類隱患196個,化解矛盾糾紛126起,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亞龍王賓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