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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17日電記者胡其峯日前從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公安部消防局獲悉,截至目前,我國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增加至8類43種,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已成爲我國消防產品市場準入的主要模式。
2002年5月,我國首次將火災報警設備等3類消防產品列入第一批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2009年5月,新修訂的《消防法》首次從國家法律的層面規定了以強制性產品認證爲核心的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今年4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和國家認監委聯合公佈了新的實施強制性認證的消防產品目錄,增加了泡沫滅火設備等4類14種產品,同時又在原有的3類中增加了17種產品。至此,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增加至8類43種。
今天還公佈了新一批承擔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名單,其中,指定認證機構爲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實驗室分別爲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國家防火建築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