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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辰區法律援助中心承辦了一起爲未成年人涉嫌盜竊犯罪提供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案件,經過承辦律師的努力,最終法院對被告人梅某做出單處罰金的刑事處罰。
案情回顧:2011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梅某在其工作的某機電公司宿舍,趁無人之機,竊取同事的工資卡一張,分兩次從卡中提取現金人民幣3000元,後將贓款全部揮霍。案發後,梅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辦案經過:案件發生後,梅某的家屬以梅某系未成年人向北辰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中心受理後,第一時間爲梅某辦理了援助手續,並指派律師立即介入案件,律師在瞭解案情後,爲梅某提出了辦理取保候審的申請,公安機關爲梅某辦理了取保候審。承辦律師瞭解到,不滿17週歲的梅某家庭生活壓力較大,但她從小就非常懂事,爲了減輕家庭的生活負擔,遠離父母,獨自一人來到天津打工。案發時,梅某自己的工資已經花完,又不忍找父母要錢,礙於情面,也不敢找同事借錢,纔將手伸向了同事的工資卡。瞭解事情原委後,承辦律師陪同梅某的親屬找到被害人,積極退賠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並真誠的向被害人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庭審中,梅某積極認錯,態度誠懇,被害人也向法庭表示,願意原諒梅某的過錯,並向法庭做出了要求對梅某從輕處罰的建議。承辦律師向法庭陳述了梅某的家庭情況,並結合其當庭的表現,提出了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建議對梅某處非監禁性刑罰即單處罰金。法庭最終全部採納了辯護人的意見,對梅某單處罰金六千元。
辦案啓示:爲了挽救一個失足青少年,使她在將要墜入深淵的時候,伸出挽救之手給她重新做人的機會和力量,從而使他們能夠面對人生,成爲可以改造的新人。刑罰是無情的棍棒,如果使用不當,有可能一棍子將人打死;教育感化纔是使他們回頭的良方,我們既要高懸利劍,更要重教育感化,使他們知道什麼是犯罪,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希望通過我們的工作,讓更多的青少年在潔淨的環境裏,在溫暖的陽光下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