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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日志
駕駛員不敢說話
原來是酒後駕車
9月18日星期日陰
昨晚,我和民警龔遠宏像往常一樣在轄區進行巡邏盤查。大約20時30分,我們看到有一輛摩托車載了2人,正往前行駛。於是,立即上前阻止並進行盤查。然而,盤問過程中,駕駛員韋某一直閉口不說話,民警問啥他就打手勢,看起來還真有些像手語。正疑惑時,聞到車上兩人身上飄來酒氣。
在民警的再三質問下,韋某承認自己是附近一工廠的職工,晚上和同事聚會時喝了酒。
駕駛員韋某說自己只喝了一杯啤酒。可是,經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他的酒精含量為62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對當事人韋某進行了處罰,罰款1000元,駕駛分值扣12分、扣證6個月。同時,通知其有駕駛資格的親友將車輛開回。
渝北區西區平臺張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