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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去年1月29日發文明確:縣級駐京辦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一律撤銷,嚴禁在京設立新的辦事機構。去年11月9日,625家被撤駐京辦名錄公佈。然而,撤銷令發佈一年之後,地方政府駐京辦改頭換面,依舊在京“潛伏行動”。
-爲何令行不止?專家分析,因爲地方政府設駐京辦的訴求沒變:拿項目跑撥款、招商引資,還有接訪維穩任務。地方政府違規私設駐京辦,根源在於行政審批制度以及接訪勸返機制,“關鍵問題還是懲戒不到位,違規成本低。”
沒有合法身份,不掛駐京辦招牌,到今年9月,這樣的日子湖南某縣“駐京辦”負責人張海(化名)已經過了一年多。但他並沒覺得有什麼兩樣,“唯一的遺憾就是,如果沒撤銷令,還允許掛駐京辦這塊招牌,撥的辦公經費應該會多一點,就不會像中秋節這樣,想搞個同鄉聯誼都心有餘而力不足。”
與張海他們一樣,目前被令裁撤的駐京辦,大多或“改名換姓”,或穿上招商引資和酒店“馬甲”,在京潛伏下來。
改頭換面:“潛伏”與“半潛伏”生存
撤銷令剛發佈時,2005年起就擔任縣駐京辦主任的張海一度很緊張。
“沒戲唱了”,張海一度這樣認爲,並準備撤回老家。然而,觀望一陣之後,“駐京辦”改成了“在京工作人員服務聯絡中心”,在京雖未登記,但在老家已經註冊。所以,他還是縣政府外派機構負責人,“跟以前一樣,仍享受正科級待遇,編制在縣辦公室,工資照發,在京活動經費每年兩萬。”
張海所在的地級市,下轄7個縣(縣級市)。據他講,除1個縣未設駐京辦,其餘均採用了改名換姓、異地註冊模式在京“潛伏”。
他並不擔心被發現取締,因爲辦公地點多是民宅,或者乾脆寄居在老鄉的公司或家裏,“不掛牌,不對外公開身份,甚至不印名片。除了熟人,想找到我們可不容易”。
與這種不掛牌“全潛伏”相比,同樣在裁撤名單之列的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駐京辦”,可以說是相對高調的“半潛伏”。東城區分司廳衚衕17號院門前的指路牌,清晰標明瞭其駐北京聯絡處的地點———分別位於院內的2號樓、3號樓。
9月14日,記者按圖索驥,經小區物業指點,湖南省教育廳北京聯絡處的準確辦公地點才“浮出水面”———一套位於其標示地點地下二層、面向地下車庫的兩居室地下室,“我們這裏是湖南教育廳的聯絡處,國土資源廳的北京聯絡處在旁邊的2號樓。”屋內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說。
“借殼”運作:酒店還是駐京辦?
對外掛出“黃河京都大酒店”招牌,看上去跟駐京辦絲毫不沾邊。可運城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網站,卻透露了這個酒店的“祕密”———625家被裁撤名錄中的山西運城市政府駐京辦正位於此。而且,網址(httP://www.yczjb.com)也正是“運城駐京辦”的拼音縮寫。
9月18日,記者登錄該網站,首頁刊登駐京聯絡處主任屈文玉的照片,並附有其發表於2011年元月的致辭。對於聯絡處主要職能,表述爲“是運城市政府派出聯絡機構,屬正縣級事業單位建制”。
聯絡處主要任務包括:代表運城市委、市政府與中央各有關單位、國務院各部委和北京市的有關部門、企業進行聯繫、彙報工作;收集、整理有利於運城市政治、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信息,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傳遞;維護首都的穩定,積極協助中央和北京市有關部門做好運城市來京上訪人員的接收和聯送工作;做好運城來京公務人員的接待服務等。
而屈文玉的另一身份爲黃河京都大酒店管理(投資)集團的執行董事、總經理。到底是酒店,還是駐京聯絡處?前臺服務員接聽電話時明確表示,酒店就是駐京聯絡處。
接訪維穩:違規私設駐京辦主因
摘掉駐京辦招牌,改頭換面或者潛伏運作的駐京機構,在京還有多少?“準確數據很難估量”,一名曾與駐京機構商務協會合作多年、熟諳駐京辦全貌的業內人士表示,僅基於625家裁撤目錄,目前的現狀已證實了去年“撤銷令”發佈時專家們的憂慮:治標沒治本,生存土壤還在,駐京辦“名亡實存”。
上述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滿足接訪和維穩需求,是被撤駐京辦千辛萬苦潛伏的主要原因。
張海所在縣的“在京工作人員服務聯絡中心”,在編人員3人,其中一人專職負責接訪和維穩工作,其上班就蹲守在該縣所屬地級市位於北京西站附近租賃的辦公點。
陝西一地級市下轄十幾個縣的駐京辦雖已全部取消,但每縣抽出了1名人員,組成近30人的團隊,分爲兩撥,3個月輪一次崗,駐京專門負責接訪。
9月16日,根據規定合法保留下來的該市駐京辦負責人對記者說,儘管如此,有時仍忙不過來,不得不僱保安公司“協助”接訪。人力高額投入只是一方面,更爲緊迫的問題是“虧本”,去年接訪資金保守估計也達三百多萬,遠高於市駐京辦的財政撥款,“這麼多錢,市裏和縣裏各自負擔一部分,只能這樣”。
利益驅動:招商引資與跑項目撥款
張海的工作壓力,主要是招商引資,“每年需要完成兩個百八十萬元的項目,完不成扣工資,縣裏非常重視招商引資成果,因爲這決定着GDP,北京又是招商引資的全國性大平臺,所以壓力很大”。
除了招商引資,張海的另一項常規工作———內聯和外聯,即組織在京老鄉聯誼、帶動老鄉回老家投資;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在京跑項目、撥款,“也很佔用精力”。
上述業內人士認爲,財權集中在中央;項目審批權集中在國家部委,如此制度體系設計,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還是作出了再設駐京辦的選擇,“一個項目,一筆扶貧專款,通常需要幾個部門審批。如果不熟悉情況,不瞭解程序和規則,肯定拿不下來。與其派人出差但無法拿下項目,還不如在京安排專人,地方算的就是這筆賬”。
對於備受詬病的“駐京辦行賄、跑官、容易滋生腐敗”等說法,張海表示,“有的駐京辦可能有這些行爲,但針對的應該是更高一級的。像我們這樣的縣駐京辦,年財政撥款才2萬,辦公開支都不夠,沒有‘跑部錢進’的資本。跑來跑去,其實爲的就是門頭熟、臉熟,根本上不到行賄跑官層面。就拿今年的中秋節來說,連月餅都沒錢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