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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石家莊9月21日專電(記者李俊義)河北省北戴河集發觀光園近日展出清朝戶部『買人執照』及民間『釋放家奴私契』原件,為研究清朝歷史提供重要史料價值。
據收藏家李集輝說,這是他幾經周折收藏到的珍品契約原件。兩份人口(家奴)買賣契約,用滿、漢兩種文字書寫。一份為清康熙四十四年戶部官方頒發的『買人執照』,另一份為清康熙五十一年民間私立的『釋放家奴私契』。
據史料記載,契書中提到的『奴』在當時屬於『賤籍』。官府為防止賣良為賤,要求由出賣人首先向官府提出申請,由當地的知情人出具保證,然後再經當地官員在市券上加蓋官印,買賣纔算成立。奴、婢的買賣是清朝封建社會的產物。
相關人士分析,清朝民間的買賣契約是當時重要的民事契約,屬於民間私契。私契在封建社會中,是解決絕大多數民事糾紛、調整民事關系的一種手段,也說明了清朝『民從私契』存在的合理性。兩份契約將對研究清朝康熙四十四年至康熙五十一年時期的經濟、社會與法律關系提供重要史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