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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消息稱,韓國外交通商部19日在提交國會外交通商統一委員會的『國監資料』中表示,『
日本
強行剝奪韓國外交主權的1905年《乙巳條約》無效,而且我們可以主張日本單方面同清朝簽訂的《間島協約》無效』。
韓聯社報道稱,『間島是韓國人對中朝界河
圖
們江以北、海蘭江以南的
中國
延邊
朝鮮
族自治州的稱呼』,『1909年9月4日清日雙方代表在北京簽訂《中韓界務條款》(韓國稱《間島協約》),確定間島為清朝領土』。
韓聯社報道稱,韓國外交通商部強調,『即便《乙巳條約》有效,該條約也並未賦予日本變更韓國領土的權力,因此很難說日本代理韓國以正當的權限簽訂了《間島協約》』,『清日之間簽訂的《間島協約》是嚴重侵犯第三國權利的國際條約,簽訂條約本身構成侵犯主權的非法行為』。
不過,韓國外交通商部補充說:『即使《間島協約》無效,間島的領有權並不能馬上歸屬韓國政府。間島問題是復雜而敏感的問題,需要從歷史、國際法、政治外交角度慎重對待。』
就所謂的『間島問題』,環球網記者連線采訪了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朝鮮-韓國研究中心主任呂超。呂主任表示:『間島自古以來就屬中國領土,最初指的是圖們江上一小塊衝擊地。韓方所稱的間島是指中國延邊自治州,因此韓方的要求非常無理。這個地方有史以來就沒有屬於過朝鮮。』
呂主任說,所謂的《間島條約》簽訂的背景,是清朝末年有朝鮮人越境開墾,引起清朝駐邊疆官員的注意。考慮到當時的朝鮮沒有主權,因此中方只能同日本方面交涉。中方經過據理力爭,迫使日本總監府把在龍井設立的『派出所』改為『領事館』,並簽訂了《間島條約》。
呂主任還表示,中國與韓國完全沒有邊界問題。韓方以『間島問題』煽動民眾情緒是非常錯誤的行為,對中韓兩國關系不會帶來好處。(張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