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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隱患排查不認真要曝光
通知指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有關規定,每年按數量完成波形護欄或防撞牆、標志標牌的安裝任務。以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和事故多發點段為重點,不斷完善安全設施。對已通行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制訂規劃,分步設置中心隔離設施;對在建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將安全設施一並納入建設內容;對擬建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將安全設施納入規劃並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新建、改建、擴建公路和城市道路時,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評審,工程竣工後進行安全設施驗收,公安、安監部門要參與項目評審和驗收。交通運輸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道路施工報備制度,落實施工作業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制訂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規劃,實行定期排查、公告公示,安監部門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對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部門或單位要予以曝光。
嚴處酒後駕駛、疲勞駕駛
通知指出,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制,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各級公安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超員、超速、超載、酒後駕駛、疲勞駕駛、強行超車會車、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實落實嚴查、嚴管、嚴糾、嚴處措施。
死亡10人以上事故問責市州政府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建立協同配合管理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道路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力度,把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層層簽訂責任書。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按照有關規定和『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嚴肅處理。主管部門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因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對事故負有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一年內發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州)人民政府對縣(市、區)人民政府實行問責;對一年內發生3起一次死亡5人或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省人民政府對市(州)人民政府實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