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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市容園林委獲悉,天津市從即日起開展國慶期間戶外廣告專項治理工作,根據《關於規范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的通知》,經營性臨時宣傳品只允許開業慶典時使用,其他性質的臨時性宣傳品也有時間和規格的限制。
據了解,中心城區、建成區范圍內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的,必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經行政許可手續准予設置的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其內容應具有公益性,不能進行展銷、促銷、招商等商業性活動。
懸掛經營性臨時宣傳品只允許企業開業慶典活動時,設置期限不得超過3天。設置充氣拱門的,跨度不超過10米,高度不超過5米,安裝設置安全可靠,不得影響行人通行;條幅寬度為0.5米至1米。大型商貿、文體、會展及各類宣傳、服務、諮詢活動經行政許可准予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設置期限屆滿後,應當及時撤除。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迎接檢查、接待來訪等活動臨時懸掛標語和宣傳品,設置期限不得超過1天。(記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