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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雲如白衣,斯須改變如蒼狗——唐·杜甫。
桑蘭21日回國。她在紐約待了85天。這期間,她的官司發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
“微笑天使”變“十大惡心人物”
1998年7月在紐約摔傷後,桑蘭就擁有了一個美麗的別名“微笑天使”。這是桑蘭所獨有的光環。此榮譽之珍稀,世間無二。然而85天之後,桑蘭被國內的網友評為“十大惡心人物”。批評之聲,如巨浪滔天。就連她自己的律師海明,也把“白眼狼”、“鐵公雞”、“毒蛇”、“厚臉皮”、“騙子”、“蛇蠍”、“無賴”這些負面評價瘋狂地傾瀉在她的頭上。
原告變被告
今年6月28日降落在紐約的時候,桑蘭的身份是原告。被她告的機構和個人多達25個。他們是1998年友好運動會的主辦機構時代華納公司、友好運動會的主贊助人特納先生、美國體操協會、TIG等三家保險公司、長期被桑蘭稱為“恩人”的劉國生、謝曉虹夫婦、他們的兒子薛偉森、劉家的律師莫虎和15名網友。
到9月21日桑蘭回國之時,25名被告中只有劉、謝、莫3人接到了傳票。對其他22名被告,桑蘭或者撤訴,或者“和解”,或者乾脆就沒發傳票。
85天過後,桑蘭自己反成被告。她首先被莫虎律師告下了輕浮訴訟之“罪”,接著又戲劇性地被自己的律師海明指控拖欠房租和律師費,甚至涉嫌偽證。未來,桑蘭可能還會面對劉家更多、更犀利的反訴。
天價索賠變遭人追債
桑蘭的索賠金額曾經高達21億美元,被媒體稱為“天價索賠案”。隨著有名有姓的被告縮減到劉、謝、莫3人,索償金額也下降到了10億美元。然而85天過後,桑蘭從對他們三個人的官司裡一分錢還沒有得到。相反,現在倒是她的律師不停地追著她討要3000美元房費和20000美元的律師費。
討要說法變永不再訴
桑蘭說,她打這場官司的目的就是要討一個說法,她要美國體操協會承認她當年從跳馬上摔下來,不是她自己學藝不精所致。後來,桑蘭高調宣布勝利,稱美國體操協會已經承認,桑蘭落馬不是她自己的錯。真實的情況卻並非這麼簡單。美國體操協會稱,他們並未重新展開調查,並未修改13年前的結論。其實,桑蘭得到的“說法”,僅僅是海明的一個“結論”。鑒於海明根本就沒有資格對當年的事故做任何結論,桑蘭所得到的“說法”,當然也就純粹是一場文字游戲了。自以為討到了“說法”的桑蘭,跟美國體操協會和保險公司簽署了“和解協議”,做出了對人家永不再訴的法律承諾。
國別歧視變永不再訴
桑蘭說,美國的保險公司歧視她這個中國人,故此她要“維權”。7月11日,桑蘭召開新聞發布會,宣稱對保險公司的官司取得了“突破性勝利”。
不過沒過多久,桑蘭又反悔說,當時律師沒有給她解釋清楚和解協議的內容,否則她絕對不會同意“和解”,更不會接受對保險公司“永不再訴”的承諾。
保險公司則堅稱他們並沒有對原保險條款做任何修改,他們只是詳細地向桑蘭解釋了條款的含義,消除了桑蘭的誤會,桑蘭明白了之後,便做出了永不再訴的法律承諾。
性侵冤屈變偽證嫌疑
桑蘭告劉國生和薛偉森父子倆對她性侵,這是對劉家最具摧毀力的指控。然而,檢方在她刑事報案兩周後,以證據不足、經不住合理質疑為由,拒絕立案偵查。報案失敗後,海明跟桑蘭反目成仇,互相指責對方是報性侵案的始作俑者。海明律師21日提供給新華社的一份資料顯示,桑蘭的經紀人黃健在桑蘭報案之前曾經整理出一篇《(性侵)刑事案回顧》給海明看。這份原始的桑蘭“性侵記憶”,與後來桑蘭提供給檢方的供詞相去甚遠。它們兩相矛盾,其中必有一偽。海明更進一步揭露說,桑蘭狀告劉家父子強奸,其真正的動機在於博取一種特殊的移民簽證“U簽證”。這種簽證是美國政府專門發給那些刑事案受害人的。桑蘭如果報案成功,不僅可能會得到大筆的賠償,還可能得到U類綠卡,移民美國,而劉家父子則難逃一場牢獄之災。
桑蘭的案子並不會隨著她的離去而沈寂下去,莫虎律師和海明都表示要向桑蘭追討公道。這樣離奇的官司,稱其是人類司法史上極其罕見的,應該是一點都不誇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