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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財政局獲悉,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天津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功能區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在東疆保稅港區內註冊的航運、倉儲、物流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此項稅收優惠政策有利於相關產業在東疆保稅港區聚集,加快推進濱海新區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關於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功能區建設方案的批覆》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從2011年8月1日起,對註冊在東疆保稅港區內的航運企業從事海上國際航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註冊在東疆保稅港區內的倉儲、物流等服務企業從事貨物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註冊在天津的保險企業從事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國家爲什麼在東疆保稅港區內先行國際航運稅收政策?市財政局表示,東疆保稅港區是我國北方航運中心的核心功能區,具有區港一體化的政策優勢和功能優勢,是綜合配套改革的創新平臺。以東疆保稅港區爲核心載體,試行必要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利於加快天津國際航運業中游和上游產業發展,縮小與世界上主要國際航運中心差距;有利於發揮天津濱海新區先進製造業優勢,加快發展現代高端服務業,促進產業優化升級;有利於開展建設自由貿易港區的改革探索,形成核心功能區產業集聚體制環境,進一步增強天津濱海新區的服務輻射帶動作用。(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