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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秋凌)針對昨日曝光的部分商家存在的價格欺詐現象,河北省物價局要求,全省所有商場、超市、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要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自查,認真核對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促銷標示的原價不真實、明碼標價不規範等問題。發現問題的,要及時予以糾正,確保節日消費環境良好有序。
河北省物價局指出,在節前價格檢查中,部分商家的行爲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以及《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構成了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爲,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查處並公開曝光這些價格違法案件,目的是爲了懲戒違法經營者,提醒和告誡所有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誠實守信經營。省物價局要求全省商場、超市、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引以爲戒,立即展開自查。
河北省物價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發現虛構原價、虛假宣傳等價格違法行爲的,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