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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交上7月的黨費,因為這個月我活過
8月31日上午,蚌埠市龍子湖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翟小強收到了一張匯款單。匯款人為梁仁玖,備注欄裡寫道:祝孩子更上一層樓。
雖然記不起梁仁玖到底是誰,但其留下的聯系號碼卻很熟悉。翟小強猛然想起:『號碼是吳群的,梁仁玖是他的妻子。』
梁仁玖在電話中對翟小強這樣講述——
7月12日晚上9點左右,吳群突然對妻子說:『幫我穿上檢察服吧,要白色襯衫、紅領帶那套。』梁仁玖意識到,丈夫已經像支燃燒殆盡的蠟燭,即將熄滅。
彌留之際,吳群叮囑妻子三件事:有幾個同事的孩子考上了大學,要表示祝賀;不要向組織提任何要求,幫我交上7月的黨費,因為這個月我活過;我死後,千萬別大聲哭,不要影響了其他患者和家屬的休息。
『吳群就是這樣一個時時刻刻為別人考慮的人。』梁仁玖哽咽著。
蚌埠市勝利東路,沿著一條窄窄坡路直行,有一棟老舊的兩層居民樓。很難想象,一樓40平方米的房間就是吳群的家。
梁仁玖說,吳群對生活質量要求很低,他不抽煙,不喝酒,幾乎從不添置新衣,一年四季都是制服,一件淺色的便裝棉襖穿了近20年。
但一向節儉的吳群也有花錢大方的時候。從部隊轉業那年,吳群從不到1.1萬元的轉業費中拿出近1萬元買了一臺電腦和一臺打印機。到檢察院工作後,他發現處室8個人只有2臺電腦,就把自家的電腦和打印機搬到單位。
『這是家裡最值錢的物件了。』面對妻子的阻撓,吳群卻說:『買電腦不就是為了用嗎?在家用是用,放在單位也是用。』
清貧、無私的背後是正直、清廉。當得知吳群去世的消息,受其幫助過的朱君祥心痛不已:『我買瓶礦泉水吳處長都不要,更別提請他吃飯了。這樣的乾部我們全家一輩子都忘不了。』
一次,當事人通過關系給吳群遞上一張2000元的現金卡,請求通融一起申訴案件,吳群堅決拒絕:『公平辦案就是我的良心,如果吃了當事人的,拿了當事人的,哪怕只有一分錢,我的良知也會受到譴責。』
病榻前,吳群不止一次鼓勵兒子說,生命的價值不能以長度來衡量,只要你認真做好每一件事,一輩子就沒有遺憾……
吳群就這樣沒有遺憾地走了,他所做的每件小事、所辦的每件案件都折射出檢察官職業道德的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