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特區政府30日宣佈再度委任何沛謙爲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副主席,任期兩年,由2011年10月7日起生效。
何沛謙是資深大律師,自2003年1月1日起出任消委會委員,並於2007年10月7日獲委任爲副主席。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何沛謙一直積極參與消委會的工作,並致力協助消委會主席帶領消委會。我們相信,憑藉何沛謙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社會服務經驗,定有助消委會在推動保障消費者方面的工作。”
據悉,再度委任的告示30日於政府憲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