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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辦案就是在爲百姓辦事,再苦再難也要辦實辦好,一定要經得起時間和同行的檢驗。”這是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原副處長吳羣生前經常說的一句話。
2011年7月13日,在與癌症鬥爭了400多天後,年僅48歲的吳羣帶着對檢察事業的忠誠和熱愛,離開了大家。
吳羣是安徽省無爲縣人,1999年從部隊轉業到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後,一直在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工作。這裏的每一起案件都與羣衆利益息息相關。
見過吳羣的人,印象最深的是他的笑容。他眼神清澈、笑容溫和。遇到來申訴的羣衆,他總是先請人坐下,倒上茶麪帶微笑耐心傾聽。
今年49歲的王宗成是蚌埠市固鎮縣新馬橋鎮居民,前兩年因宅基地糾紛與鄰居王守忠家的積怨越來越深。2009年冬的一天下午,王宗成夫婦倆冒着大雪來到市人民檢察院,專門來找吳羣訴說他們的煩心事。
“不急,喝點熱水吧。”“下雪天趕路一定很冷吧,快來暖和暖和。”幾句暖心的話讓王宗成夫婦心裏平靜了許多。等他們談完話,天已經黑了。
看似平常的鄰里糾紛,但要想辦好,讓雙方都滿意並不容易。第二天,吳羣查閱完此案的卷宗後,決定從實地瞭解情況、化解雙方的怨氣入手。他與同事一道會同當地檢察院等相關人員,多次來到王宗成家查看,聽取各方陳述。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眼見時機成熟,吳羣便把雙方拉到一起,從“讓他三尺又何妨”的桐城六尺巷典故說起,耐心地與兩家人話家常、勸說調解。
在吳羣和同事們的調解下,雙方的積怨逐步化解,但案件還得按法律辦。目前,此案經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提請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抗訴後,安徽省高法責令蚌埠市中級法院再審。
吳羣常說:“案件有大小,但法律的公正無大小!法律得罪不得!老百姓更得罪不得!”他的工作量在處室一直保持領先,2006年以來共辦理民行申訴案件300餘件,經再審後改判、調解和撤銷原判發回重審82件,經說理釋法使申訴人主動息訴150餘件。
任命檢察官必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吳羣的妻子樑仁玖說,“他平時很少出去應酬,不是在家看書就是研究手頭的案子。”沒有學過法律專業的吳羣每天挑燈自學,堅持不懈,終於在2005年以高分闖關,成爲全市檢察系統軍轉幹部通過司法考試第一人。那時,吳羣給自己立下的信條就是:辦案一定要公平公正,不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免不了會遇到請吃送禮,他總是婉言謝絕。懷遠縣居民朱君祥用多年蹬三輪車的積蓄按揭購買了兩間門面房,不料兩年後賣方反悔要以高價轉賣他人。法院判決朱君祥讓出房屋。吳羣依法向法院提起抗訴,爲朱君祥討回了說法。
案子結束後,朱君祥想請他吃頓飯,吳羣堅決不去。“說出來都沒人相信,我們去開庭的時候,我買瓶礦泉水吳處長都不要。”朱君祥說,“這樣的幹部我們全家一輩子都忘不了。”
有人說,吳羣很“貧窮”。他不吸菸、不喝酒,喝茶只喝十塊錢一斤的炒青;部隊原分給他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他卻在轉業時讓給了一位戰友,轉業後新單位的分房已經結束,他們一家就十多年租住在一套只有40平方米的舊房中;室內沒有衛生間,一個書架和一輛自行車擠滿了4平方米的客廳,幾件老式舊傢俱都是結婚時候置辦的。
又有人說,吳羣很“富有”。他先後獲得“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全國模範檢察官”等榮譽。他從事檢察工作以來,糾正了多起法院錯誤判決,被百姓親切地稱作“吳青天”。
在彌留之際,吳羣特別囑咐妻子三件事:一是要交納7月份的黨費;二是走時一定要給我穿上檢察官制服,當檢察官最榮耀;三是一定不要向組織提任何要求,已經連累組織很多了。
這就是一名共產黨員、一位普通檢察官的臨終“遺言”,他用生命增添了人間的正義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