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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與預算收入年增長率對比地方政府收入(中央政府的轉移支付後)地方政府債務
近來在歐美債務危機中頻頻唱空的標普,前日就中國地方債發表一份較為樂觀的報告:如果中國政府根據新的五年計劃加強公共財政制度建設,其應有能力降低地方政府的負債程度,並在銀行業未產生嚴重問題前消化大量債務。
換句話說,中國不會像『歐豬五國』那樣,出現政府債臺高築、經濟增長乏力、銀行面臨整體風險的情況。
地方債危機有三大成因
本月28日標普發布報告,探討中國地方債形成的原因。標普認為,過去幾年中國省級財政框架處於『鞏固之中、進展不一』的階段,是債務連續攀昇的根源。『中國的財政管理仍不成熟,缺乏透明度和問責,這種情況下,(中央)對地方政府借款的紀律約束較弱。』
自1994年分稅制後,中國財政的支出分散化較高,收入集中度卻日益提高,如果不考慮中央轉移支付,地方政府要以50%的收入負責約80%的支出。在此框架下,標普認為有三大原因造成地方債問題:
首先是地方政府『不會理財』———國家審計署在某省辦事處發現,2009年和2010年,該省經審計的政府投資成本較合理成本高5%;此外,截至去年末,地方政府2009年之前的借款裡,有1320億元『睡』在賬上,白白支付60億元的利息。
第二是實施經濟刺激。2009年因金融風暴影響,地方政府大量上馬項目,當年債務暴增60%以上,而預算收入增長不到20%。
第三是透明度和問責疲弱。地方政府的預算披露不詳細,極少地方政府回披露基於經濟目的的支出情況;所用會計標准落後(收付實現制),也很少報告資產負債情況,公眾無法輕易獲得其全面負債信息,地方人大也未必能獲得一手的審計報告。
實際債務負擔或少於預估
標普報告指出,地方債規模在過去十多年裡持續上昇,說明其收支長期錯配。國家審計署的報告表明,1996年底前多數地方政府借入了債務;至去年,地方政府的整體債務累計總額超過財政收入,債務總額約佔這些政府2010年綜合財力的80%。
此外,發達與欠發達省份的收支平衡情況差異明顯,因此各地平均的收支超額情況掩蓋了不發達經濟地區規模較大的基礎收支差距。
不過標普認為,地方政府的『實際債務負擔可能少於總債務所表明的水平』,原因是其擁有大量現金;預計截至2010年末,中國政府整體在銀行系統的2.4萬元人民幣存款中,超過一半屬於地方政府。
經綜合考量,標普認為如果中國政府能根據新的五年計劃,加強公共財政制度建設就可能降低地方政府債務的增速,並改善它們負債情況的透明度;若能如此,中國可在銀行業未產生嚴重問題前消化大量政府債務,並能夠以較低成本實施財政刺激政策。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