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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測試儀上顯示的數字是174,已經達到醉駕標准。本報記者左慶攝
本報96706熱線消息(見習記者劉帥) 9月30日晚8點,濟南交警支隊在解放東路與茂陵山路交叉口、二環東路高架和平路下路口等多處地段突查醉駕,查處酒後駕駛19起,其中醉酒駕駛9起。
9月30日晚上8點,濟南交警支隊出動警力350餘人次、警車70餘輛次,在市區主乾道和各大酒店、繁華場所周邊路段設置44處檢查點檢查酒駕。
記者在二環東路高架和平路下路口采訪到了醉酒駕車被查處的齊先生。『我就喝了兩瓶啤酒,結果就被查到了,以後再也不敢酒後駕車了。我4月份剛剛重新取得駕駛證。』齊先生懊悔地對記者說。
齊先生說,他7點多在華山腳下陪初中同學喝完酒,然後送他們去省化工廳宿捨。『他們也勸我不要酒後開車,我本來是不想送的,但多年不見了,不送覺得過意不去,而且自己又怕車放在那裡不安全。』齊先生緊張得不斷詢問交警將對他作出什麼處罰。
面對齊先生的情況,歷下交警大隊文化路中隊中隊長盧緒斌說:『檢測儀顯示他每100毫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4毫克,他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根據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我們會吊銷齊先生的駕駛證,並且他將在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他的我們也將依法處理。』
盧緒斌還提醒大家,國慶節假日期間,駕車出行的特別多,希望駕駛人員能做到『喝酒不駕車,駕車不喝酒』,這樣纔能過個快樂的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