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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小強(化名)花巨資買來宣稱能幫助他變性的保健品,最終卻發現只是價格非常低廉的普通保健品,對方加價20倍賣給了他。昨天記者獲悉,詐騙小強的袁煥香和王小芳近日被市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5年。
據法院認定,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28歲的女子袁煥香夥同29歲的女子王小芳,以北京朗潤通天貿易有限公司的名義虛構產品功效,謊稱能幫助受害人小強變性爲由,以推銷保健品或支付費用爲名先後騙取其17萬餘元。
袁煥香說,2007年5月左右,她在一家電視購物公司打工,聯繫上了一位想購買豐胸產品的上海客戶小強,並留下了聯繫方式。在交流過程中,袁煥香得知小強想通過豐胸變成女人。此後,袁煥香離開了那家電視購物公司,並和他人合作開了朗潤通天公司,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管理,王小芳則應聘成爲公司普通職員。
2007年8月底,小強打來電話,稱之前購買的產品沒有效果。袁煥香讓王小芳冒充中醫醫院的院長,賣保健品給小強。於是,王小芳對小強謊稱自己是教授,並告訴小強,購買他們的保健品可以讓皮膚變白、身材變好,而且還能夠變性。此外,王小芳還承諾可以幫助小強去泰國變性。
袁煥香說,他們就是利用小強想變性的心理騙錢,實際上他們賣給小強的只是普通的保健品,大部分都是從十里河保健品批發市場進的,進貨後再加上幾十元至幾百元賣出。
此事案發,並非是小強發現自己上當受騙,而是朗潤通天公司一名員工李某向他吐露了實情。2008年3月,李某應聘到朗潤通天做話務員。待了一個月後,李某聽說公司騙了小強近20萬的錢財。“我實在看不過去,就打電話將實情告訴了小強”,李某說,他告訴小強,公司賣給他的藥成本不到50元,而賣價卻是1000元。於是,2009年11月,小強向警方報案。
法院認爲,袁煥香、王小芳已經構成詐騙罪,判處袁煥香有期徒刑6年,王小芳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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